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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国民议会提交一份允许社区警察提起刑事诉讼的提案

陈常 May 20, 2025 15:37

省级公安机关侦查机关负责人指派的乡级公安局局长、副局长,对情节较轻和情节严重的犯罪,有权提起公诉和侦查刑事案件,最高可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辉进向国会提交了修改和补充《刑事诉讼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

阮辉进局长表示,现实中存在多起特别重大案件,造成巨额财产损失,但被告人潜逃、搜捕无果或在境外无法传唤,这些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与本案其他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密切相关。

即使检察机关对犯罪事实有足够的证明,并且已经侦查终结、提出起诉、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仍要决定暂时中止侦查、暂时中止审理案件,不能缺席处理。

现行刑事诉讼法仅对缺席审判作出规定,对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缺席审判程序没有作出具体规定。

上述现实情况极大地影响了案件的及时解决、对案件其他被告人的处理以及资产的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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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阮辉进作报告。图片来源:国会

因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议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补充规定,侦查机关可以终结侦查,提出起诉,检察官在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可以决定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利:

一是被告人在逃,追捕无果;二是被告人在国外,无法传唤其到案侦查或者到案参加决定起诉的活动。

审查该内容后,法律与正义委员会主席黄清松表示,委员会同意上述规定,并表示增加该规定是适当的。

草案规定,在这些案件中,必须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确保严格执行。目前,人民公安机关组织机构为三级(部、省、市),没有县级公安局。因此,人民公安侦查警察机关将分为两级,包括公安部侦查警察机关和省级公安侦查警察机关。

根据新形势,草案增加了侦查员为公安机关公安局局长(副局长)的规定,有权受命对本公安机关发生的小案、大案进行检察和侦查,并行使侦查机关负责人的职权。

在审查报告中,法律和司法委员会同意增加一些此类任务和权力,以便及时指导和解决公社一级发生的较轻和较严重的案件和事件。

但委员会认为,目前关于该司法职位职责和权力的具体规定存在许多不适当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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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正义委员会主席黄清松提交检查报告。图片来源:国会

法律草案规定,侦查员是乡级公安局局长(或副局长),有权直接组织、指挥侦查机关对犯罪线索的处置、起诉和侦查工作。然而,乡级公安局并非侦查机关。侦查权仍然属于省级公安机关侦查机关,但具体分配给了担任乡级公安局局长(或副局长)的侦查员。

草案还规定,本机关有权决定采取、变更或者解除预防性措施、强制措施。审查机关经审查认为,担任乡级公安局长(副局长)职务的侦查员无权采取预防性措施、强制措施。

草案根据公安部的建议,补充规定中级以上侦查员(省级公安机关侦查机构)由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指派的乡级公安局长、副局长,有权对乡级发生的轻罪、重罪、最高刑罚为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和侦查,以满足没有区级公安机关的实际需要。

法律和司法委员会建议全面审查,修改补充有关省级警察侦查机构侦查人员被安排担任乡级警察局长(或副警察局长)的职责和权限的内容,以确保一致性、一致性和可行性。

陈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