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义安省实施电子发票的第一天
自2025年6月1日起,年营业收入达10亿越南盾及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使用收银机开具电子发票。根据实际记录,在义安省实施该政策的第一周,许多个体工商户认真执行了该政策,但也有一些个体工商户找借口拖延和逃避。

从事母婴用品销售多年的阮友图先生是荣市阮文居街一家商店的老板,他分享道:“我们几十年来一直用机器算钱,给顾客开具发票。从6月1日起,我们把收银系统与税务部门联网。起初,店员们有些茫然,但经过指导后,他们很快就上手了,几秒钟就打印好了发票。既方便又透明。”
作为荣市兴禄市一家大型杂货店,范文俊英先生多年来一直积极配备电脑和软件,以便根据顾客要求计算金额并开具发票。然而,在6月1日之前,计算金额和开具发票的工作尚未彻底完成。

Tuan Anh先生表示:“以前,小件低价值商品的加总需要用计算器,而大件多件商品的订单则需要软件和发票。自6月1日起,我们将软件输入到所有订单中,并开具全额发票。”
不仅大型商店,一些小型企业也积极转型。黎越街(荣市)一家热门餐厅的老板陈玉黄先生说:“营业额不到10亿,但我还是投资了一台收银机。我们认真做生意,要长期经营,所以必须透明。”

在传统市场,小商贩云集,情况就截然不同了。在荣市火车站市场卖衣服的阮氏丽女士忧心忡忡:“每天能挣270到300万越南盾很不容易,我们还没达到年营业额10亿越南盾的目标。而且,在我们这个时代,使用机器和软件非常复杂繁琐。而且,也没人会向顾客索要发票。”
有些农户借口不熟悉技术,正在等待进一步的指示。实际上,从投资机器、熟悉软件到日常运营,商家必须做出改变,接受“手把手指导”。

此外,各种规避电子发票的伎俩也层出不穷。一些家庭只申报部分收入,其余部分则手写或不入账。一些地方安装了收银机,却不传输数据,打印的发票只是走个过场……许多商家甚至与客户协商,要求不转账、只收现金,或者转账时不记录转账内容。
最常见的情况仍然是,除非顾客要求,否则不开具发票。在兴东市场前的一家杂货店里,每天都有数百笔交易发生,但发票似乎仍然是一个陌生的概念。

除了商家的合规意识外,消费者在这件事中扮演的角色也不容忽视。很多人仍然认为发票“毫无必要”,认为是卖家的职责。顾客陈氏花女士坦言:“我已经习惯在这家经销商那里买东西了,我知道每件商品的价格,也熟悉卖家。一旦买下,就完事了。要发票还有什么意义呢?”
这种习惯助长了欺诈行为,扭曲了市场。乂安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主席阮文胜先生表示:“不要求发票,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就剥夺了自己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同时,这也为卖家隐瞒收入创造了机会,税收损失在所难免。”

无人否认,电子发票在收银机上的应用是必然的进步,但要使该政策真正落地,除了职能部门的参与外,还需要消费者自身的改变——他们是透明交易的最终“成交者”。
-罚款200万至400万越南盾根据销售货物和服务发票法律规定,开具错误种类的发票,并向购买者交付发票或者申报税款的行为;
-罚款200万至400万越南盾对经营户已登记使用机收电子发票,但未与税务机关办理联网、电子数据流转,或者未使用、未充分使用机收电子发票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罚款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向购买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