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义安省实施电子发票的第一天
自2025年6月1日起,年营业收入达10亿越南盾及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使用收银机电子发票。根据实际记录,在义安省实施的第一周,许多个体工商户认真执行,但也有一些人找借口拖延和逃避。

从事母婴用品销售多年的阮友图先生是荣市阮文居街一家商店的老板,他分享道:“我们几十年来一直用机器算钱,给顾客开具发票。从6月1日起,我们把收银系统与税务部门联网。店员一开始有些懵,但经过指导后,他们很快就上手了,打印发票只需几秒钟,既方便又透明。”
作为荣市兴禄县一家大型杂货店,范文俊英先生多年来一直积极引进电脑和软件,以便根据顾客要求计算金额并开具发票。然而,在6月1日之前,计算金额和开具发票的工作尚未彻底完成。

“以前,小件低价值商品的加总需要用计算器,而大件多件商品的订单则需要软件和发票。自6月1日起,我们将软件输入到所有订单中,并开具全额发票。”Tuan Anh先生说道。
不仅大型商店,一些小型企业也积极做出改变。位于越南荣市黎越路一家热门餐厅的老板陈玉黄先生说:“营业额不到10亿,但我还是投资了一台收银机。我们认真做生意,要长期经营,所以我们必须透明。”

在传统市场,小商贩云集,情况截然不同。在永嘉市场卖衣服的阮氏丽女士表示担忧:“每天能挣270万到300万越南盾很不容易,所以我们年营业额还没达到10亿越南盾。而且,在我们这个时代,使用机器和软件非常复杂繁琐。而且,也没人会向顾客索要发票。”
有些家庭会以不熟悉技术、等待进一步指示为借口。但实际上,从投资机器、熟悉软件到日常运营,商家必须做出改变,接受“手把手指导”。

此外,为逃避电子发票的开具,各种花招也层出不穷。一些家庭只申报部分收入,其余部分则手写或漏记。一些地方安装了收银机,却不传输数据,打印的发票只是走个过场……许多商家甚至与客户协商,不转账、只收现金,或者转账时不记录转账内容。
最常见的情况是,如果顾客不要求,他们仍然不开具发票。在兴东市场前的一家杂货店里,每天都有数百笔交易发生,但发票似乎仍然是一个陌生的概念。

除了商家的合规意识,消费者在这件事中扮演的角色也不容忽视。很多人仍然认为发票“毫无必要”,认为是卖家的职责。顾客陈氏花女士坦言:“我已经习惯在这个商家买东西了,我知道每件商品的价格,也认识卖家。买完就完事了。要发票还有什么意义呢?”
这种习惯助长了欺诈行为,扭曲了市场。乂安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主席阮文胜先生表示:“不要求发票,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就剥夺了自己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同时,这也为卖家隐瞒收入创造了机会,税收损失在所难免。”

无人否认,电子发票在收银机上的应用是必然的进步,但要使该政策真正落地,除了职能部门的参与外,还需要消费者自身的改变——他们是透明交易的最终“成交者”。
-罚款200万至400万越南盾销售货物、提供服务,违反发票法的规定,开具错误种类的发票,并向购买方交付货物或者申报纳税的;
-罚款200万至400万越南盾对经营户已登记使用机收电子发票,但未与税务机关进行联网、电子数据传输,或者未使用或未充分使用机收电子发票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罚款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向购买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