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

结论编号179-KL/TW:继续落实完善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组织和运作的任务。

CP DNUM_CIZAHZCACF 16:42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刚刚签署并发布了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继续落实完善地方两级政府模式组织和运作任务的结论(结论号:179-KL/TW)。

Kết luận số 179-KL/TW: Tiếp tục triển khai các nhiệm vụ hoàn thiện tổ chức bộ máy và hoạt động của mô hình chính quyền địa phương 2 cấp- Ảnh 1.
2025年7月初,为税务局一站式部门办理行政手续提供支持。图片来源:越通社

结论指出:2025年7月25日,在听取并评论中央组织委员会关于2025年7月18日至7月24日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关于机关和行政单位安排的决议和结论执行情况和进展的报告(报告编号:427-BC/BTCTW,2025年7月24日)后,政治局和书记处做出如下结论:

1. 基本同意中央组织委员会提交的《关于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关于机构和行政单位改组(2025年7月18日至7月24日)决议、结论执行情况及进展的报告》。政治局和书记处继续赞扬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党委、国会党委、祖国阵线党委、中央群众组织、中央组织委员会、中央检查委员会、中央党办、公安部、各省委、直辖市党委、各乡镇党委积极主动、富有责任感地领导、指挥、督促,按照计划和要求组织实施各项任务;定期督导并及时指导、支持、排除和克服各种困难和障碍,确保新机构平稳运行、稳定运行,切实贴近群众。

2. 要求中央各部委、直属党组织:(1)继续抓紧、坚决地完善规范和指导落实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文件体系,奠定完备的政治法律基础,为地方落实工作创造良好条件。(2)加强指导,组织培训,支持和陪伴地方落实新模式下下放的任务。(3)加强对两级地方政府活动信息的宣传和传播,激发干部党员的爱国主义、奉献精神和奋斗决心,提高认识,增强信任,凝聚共识,主动识别和驳斥歪曲论调;尤其要重视对贵宾、宗教人士、僧侣和信众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他们在机构调整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实施后切实执行法律规定。坚决严厉处置利用宗教制造混乱、违反法律法规的组织和个人。

要求各省委、市委、中央党委、各部委、各分支机构常务委员会,特别是领导:(1)直接指导审查党规国法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之处的工作,积极主动,尽快提出解决方案,避免工作拥堵。(2)注重紧密领导和指导,经常了解基层情况,及时指导、排除和解决各自负责领域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为群众和企业办理土地、建筑许可、投资手续、税务、商务等手续方面;注意在乡镇一级的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

3.责成政府党委:

(1)领导指导各部委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秘书处和指导委员会2025年7月4日第56-KH/BCĐ号计划的结论和计划中提出的任务,特别是以下内容和任务:(一)继续具体指导落实地方分权任务和授权,主动解决行政手续、预算管理和机构组织等问题;指导对法律规定不明确、地方执行不具体的情况统一适用。(二)继续依法审查、公布并提请权责机关公布与地方分权有关的法律草案、决议、法令和文件;向人民和企业公布和全面公开行政手续,确保实现2025年目标,按照中央政治局的指示,基本消除困难、障碍和法律瓶颈。

(2)指示内政部、财政部、建设部、工贸部、卫生部、农业部、环境部等部委紧急审查、调整、完善与公共服务提供体系相关的规章制度、流程和程序,如:颁发建筑许可证;颁发酒类、啤酒和烟草贸易许可证;行医和制药;有功人员制度和政策……由该部管理;指示财政部、农业部、环境部和政府办公厅重点解决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在线行政程序、操作软件、缴纳税费的联网等)提供土地公共服务方面的困难。

(3)指示建设部、农业部、环境部及时出台关于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的具体指示;检查、重新评估关于土地领域权力下放和授权的法令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项目,特别是涉及省级人民委员会土地领域权限下放给乡级人民委员会和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内容,确保可行性,同时考虑到乡级实际资源、机构和人力资源能力,以满足要求和任务。

(4)指导教育培训部、政府监察院认真研究、全面发布关于省、乡级人民委员会专门机构管理范围内按部门、按领域履行职责、任务和权限的通知和指示。

(5)指示财政部:(一)继续督促、检查、指导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安排工作机构;及时出台关于财务会计工作、乡、坊预算分配程序、乡级人民委员会和专门机构账目登记使用的具体指导文件(确保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及时评估和报告各级政府机关和公共资产移交管理情况。(二)研究和建议制度化国会2025年5月29日第201/2025/QH15号决议,该决议旨在试行若干社会住房发展具体机制和政策,扩大购买和租赁社会住房的主体。

(6)指示内务部配合地方整顿民族宗教事务干部、公务员队伍,特别是从事宗教信仰国家管理工作的干部队伍,确保岗位职责、能力素质和专业技能到位;数量充足、质量过硬,满足基层工作要求和任务;及时出台并配合有关部委出台文件,指导在乡镇人民委员会下设公共服务单位,特别是在乡镇一级提供基本、必要公共服务的单位。

(7)指示教育培训部:(一)牵头并配合相关部委,根据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对教师、管理人员、公务员和工人队伍的管理权限提出具体明确的指示。(二)对教育机构的岗位设置、公务员专业职称结构和员工人数提出指示,作为地方落实的依据。

(8)指导科技部牵头协调地方各部门提出完善技术基础设施和数据库基础设施的总体方案,确保质量,服务于乡镇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和运营。督促督促“消浪洼地”工程完成,使各村(村)具备数字化转型的条件。

(9)指示公安部牵头、配合司法部紧急部署同步实施司法—民事身份数据库,修复公务软件系统和民事身份软件中的错误,方便群众办理行政手续。

(10)指导司法部研究、审议并报请政府调整补充认证领域权限划分规定,扩大认证范围或授权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办理原件复印件认证、原件复印件认证、签名认证、合同及交易认证等工作,便利行政手续办理。

(11)指导政府办公厅审查、评估并确保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的基础设施和软件功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访问需求,并为个人和企业在线办理公共服务提供行政手续的便利。

四、严厉批评对关键人员配备迟缓的地方,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人民议会主席等岗位配备迟缓的地方。要求各省党委和中央城市党委:(一)抓紧研究评估乡镇干部配备情况,继续安排足够数量的乡镇干部,满足基层工作需要,切实抓好落实,避免出现部分地区人均、过剩、部分地区人手不足的情况。(二)指导各级党代会按时召开,确保党的十四大召开质量,并满足政治局2025年4月14日第45-CT/TW号指示提出的要求;如遇组织机构安排特殊情况,由召集党代会的党委通知,将党代会召开时间缩短至30个工作日。

5.委托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主持研究修改补充2021年5月19日秘书处关于政治学校标准化的第11-QD/TW号规定并提出建议。

6.中央组织委员会主持研究、协商修改、补充秘书处2018年11月13日第09-QDi/TW号关于各省、直辖市政治学校职能、任务和组织结构的规定。

中央组织委员会继续密切监测形势发展,督促指导各机关、单位、地方严格落实指导委员会2025年7月4日颁布的56-KH/BCĐ号计划,确保工作进度和要求。各中央机关、部门、部委、各省委、各直辖市党委、各中央直属党委要对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实施和运行一个月的情况进行评估,并将结果(最迟于2025年7月30日通过中央组织委员会)汇报,以便汇总并上报政治局、书记处。

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