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回应第154号令关于精简人员制度计算时间的问题
内政部刚刚发布了根据第154号法令精简人员规定计算津贴的工作时间具体指示,适用于公社一级的兼职人员。
实施第154号法令,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在按照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实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下希望立即退休的乡一级非专业工作人员,在确定工作时间、计算津贴方面遇到了困难和问题。
近日,多乐省内务厅向内务部汇报并要求针对具体情况提供政策指导。
第一种情况阮氏梅女士于2009年6月22日起受聘为统一坊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2018年9月12日,阮氏梅女士被决定免去统一坊党委办公室职务。工作总时长为9年零3个月。2020年9月8日,阮氏梅女士与同吉坊党委签订合同,负责坊党委行政改革工作。随后,根据政府2019年4月24日第34号令关于修改补充关于乡、村、居委会各级干部、公务员及非专业工作人员的若干规定,麦女士已处于冗余状态,自2022年1月1日起不再担任行政改革合同制职务,因此根据第16/2021号决议,麦女士可获得遣散费支持,计算支持期限为1年零8个月。
2023年4月10日,阮氏梅女士决定为段吉坊党委宣传民运部招聘兼职工作人员。6月25日,梅女士决定不再担任段吉坊党委宣传民运部职务,任期为2年零2个月。
多乐省内务厅向内务部请示,鉴于麦女士已参加3年3个月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并缴纳过一次保险金,那么,麦女士的案件中,根据第154号令第9条第1款的规定,计算乡级非专业劳动者津贴的工作时间,是分别计算她在统一坊党委办公室工作(9年3个月)和在端吉坊宣传民运部工作(2年2个月)两个时期,还是只计算她在端吉坊宣传民运部工作的时间?尤其是麦女士在端吉坊负责行政改革工作期间(1年8个月),获支持辞职的期间,这段时间是否计算在内,可否享受第154号法令第9条第1款所订的政策?
第二种情况2007年8月28日,Ngon Thi Thao女士经Ea Wy乡人民委员会决定,担任该乡档案管理员。2011年11月11日,Thao女士决定暂时为Ea Wy乡招收公务员,因此她辞去了该乡档案管理员的职务。2023年,Thao女士参加公务员考试不及格,因此,2023年3月2日,Thao女士决定安排Ea Wy乡的宣传群众动员活动。Thao女士在该乡工作共计15年零3个月,其中5个月停工,无需缴纳任何社会保险。 2023年4月10日,决定聘任Thao女士为端吉坊党委办公室主任,并于2023年6月25日决定解除其职务。Thao女士在端吉坊党委办公室工作总时间为2年1个月。Thao女士已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13年1个月,且未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
因此,多乐省内政厅询问:对于Thao女士的情况,计算非专业工人津贴的工作时间是从在Ea Wy乡工作开始的两个时期(15年零3个月和Doan Ket坊2年零1个月)累计计算,还是只计算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时间和在Doan Ket坊党委办公室工作的时间?
在上述情况下,内政部说:根据第154号法令第五条第四款、第五项的规定,计算乡级非专业劳动者津贴的工作时间为乡级非专业劳动者岗位的工作时间总和加上在党、国家机关、越南祖国阵线、从中央到乡级社会政治组织和武装部队中担任其他工作岗位并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费的工作时间,但尚未领取离职津贴或尚未领取一次性社会保险福利或尚未领取复员或退伍福利。
因此,对于阮氏梅女士和翁氏草女士的情况,如果她们符合第154号法令的规定,内政部要求多乐省内政厅根据上述规定确定工作时间,并根据第154号法令第9条第1款的规定计算乡级非专业工人的津贴。
内政部规定,被减员对象自减员之日起60个月内,如当选、重新被录用到由国家预算支付工资的机关、组织、单位或被安排到村、居委会兼职,必须归还已领取的补贴金额(依据第154号法令第3条第6款)。
如果副司令官根据第 154 号法令解决政权问题时被任命为常任民兵职务,则他/她不必归还根据第 154 号法令收到的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