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康复医院因非法开采地下水被罚款2000万越南盾
发现义安康复医院未按规定开采和使用地下水后,Cua Lo 坊人民委员会立案调查,并对该单位处以 2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许可证到期4年后开采地下水
2025 年 8 月 4 日,古鲁区人民委员会对义安康复医院地下水开采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经检查,工作组确定,义安康复医院自 2016 年 5 月 12 日起已获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颁发的地下水开采许可证(旧版),许可证号为 31/GP-STNMT.NBHĐ;其中包括 2 口开采井,总最大允许开采水量为 70m3/昼夜;许可证规定的地下水开采许可期限为5年。
检查时,义安康复医院水箱内约有40立方米水。3水。义安康复医院确认,自开采和使用地下水许可证到期以来,最高阶段开采和使用的地下水量为 30-40 立方米3/白天,夜晚。

经检查,Cua Lo 坊人民委员会工作组得出结论,义安康复医院开采并使用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流量为 40m3/白天、夜间至50米以下3/白天和夜间,但未按照政府2020年3月24日第36/2020/ND-CP号法令第9条第4款a点规定持有许可证。
据此建议,由Cua Lo坊人民委员会给予行政处罚;同时,义安康复医院必须在申请地下水许可证期间暂停开采,直至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

考虑到工作组的建议,2025年8月6日,Cua Lo区人民委员会发布了第646/QD-UBND号决定对义安康复医院在水资源领域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2000万越南盾;同时要求义安康复医院停止地下水开采活动,直至依法获得主管部门的许可。
整治地下水开采活动
库阿罗坊是众多机关、单位和商户开采和使用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地区。因此,在检查和处理违法行为的同时,库阿罗坊人民委员会于2025年7月23日向该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关、单位、酒店、餐馆、商户和个人颁发了第138/UBND-KTHTDT号文件《关于申请颁发地下水开采许可证》。

根据2023年《水资源法》第52条、政府2024年5月16日第54/2024/ND-CP号议定第7条、第8条、第25条的规定,在138/UBND-KTHTDT号文件中,Cua Lo区人民委员会要求生产和经营地下水的组织、单位、酒店、餐馆、家庭申报、颁发开采水资源许可证并登记开采和使用水资源。
具体而言,使用地下水进行生活用水的家庭必须申报水资源开发项目。该申报旨在向国家主管管理机构提供信息,以便向家庭提供有关地下水水质、水位下降风险区域、地面沉降区域、盐碱入侵风险区域的建议,并服务于地下水的管理和保护。
有为生产经营目的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工程,但规模不超过10m3/日夜开采地下水必须登记。
特别是在开采、使用地下水规模超过10米的情况下3日夜不停地申报、登记、发放水资源许可证,门炉坊人民委员会要求:“尽快(2025年8月10日前)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发放水资源开采许可证,确保严格、平等;对没有许可证的情况,可追缴违法所得,并按照刑法和水资源法的规定处理”。

库阿罗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雄表示,如果不严格管理地下水开采,库阿罗地区地下水水质可能下降,水位可能下降,可能出现地面沉降,并存在盐水入侵和环境污染的风险。因此,库阿罗坊人民委员会未来将重点关注国家对水资源的管理。
阮文雄先生表示:“坊人民委员会要求所有在该地区开采和使用地下水的组织、单位、酒店、餐馆和家庭严格遵守《水资源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落实坊在第138/UBND-KTHTDT号文件中提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