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康复医院因非法开采地下水被罚款2000万越南盾。
发现义安康复医院地下水开采和使用不符合规定,Cua Lo 区人民委员会对此进行了记录,并对该单位处以 2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许可证到期后4年内开采地下水
2025年8月4日,工作组古鲁区人民委员会对义安康复医院的地下水开采和利用活动进行检查。

经核查,工作组认定义安康复医院于2016年5月12日获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旧)颁发的第31/GP-STNMT.NBHĐ号地下水开采许可证,其中包括2口开采井,总最大允许开采量为70立方米。3日夜不停;根据许可证,开采地下水的许可期限为 5 年。
检查时,义安康复医院的水箱里大约有 40 立方米的水。3水资源方面,义安康复医院证实,自地下水开采使用许可证到期以来,最高阶段的地下水开采使用量为30-40立方米。3白天,夜晚。

经检查,库罗坊人民委员会工作组得出结论,义安康复医院开采和使用地下水用于生产、商业和服务活动,流量达40立方米/小时。3白天,夜晚可达50米以下3日夜不停地,但没有按照政府2020年3月24日第36/2020/ND-CP号法令第9条第4款a项规定获得的许可证。
因此,建议库罗坊人民委员会对义安康复医院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要求义安康复医院在申请地下水许可证期间,暂停开采,直至主管机关颁发许可证为止。

考虑到工作组的建议,2025年8月6日,库洛坊人民委员会颁布了第646/QD-UBND号决定。对义安康复医院在水资源领域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处以 2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同时,要求义安康复医院停止地下水开采活动,直至获得主管机关依法颁发的许可证。
纠正地下水开采活动
库洛坊是众多组织、单位和家庭企业开采利用地下水进行生产经营的地区。因此,在对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的同时,库洛坊人民委员会于2025年7月23日向该地区从事生产经营的组织、单位、酒店、餐馆、家庭和个人发放了第138/UBND-KTHTDT号文件《关于申请发放地下水开采许可证》。

根据《2023年水资源法》第52条、2024年5月16日政府第54/2024/ND-CP号法令第7条、第8条、第25条的规定,在文件编号138/UBND-KTHTDT中,Cua Lo区人民委员会要求生产和交易地下水的组织、单位、酒店、餐馆、家庭申报、颁发水资源开采许可证并登记水资源开采和使用。
具体而言,使用地下水进行生活用水的家庭必须申报用水开发活动。此项申报旨在向主管国家管理机构提供信息,以便其就地下水水质、水位下降风险区域、地面沉降风险区域、海水入侵风险区域等问题向家庭提出建议,并服务于地下水的管理和保护。
对于开发利用水资源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但规模不超过10米的情况3地下水开采必须昼夜登记。
尤其是在开采和利用地下水的规模超过10米的情况下。3鉴于水资源开采许可证的申报、登记和发放,Cua Lo 区人民委员会要求:“尽快按照规定办理水资源开采许可证的登记手续并发放许可证(2025 年 8 月 10 日前),以确保严格性和公平性;对于没有许可证的情况,可以按照刑法和水资源法的规定追回和处理非法所得。”

据库卢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雄先生介绍,如果地下水开采管理不善,库卢地区地下水水质可能下降,水位可能降低,地面可能出现沉降,并存在海水入侵和环境污染的风险。因此,库卢坊人民委员会今后将重点关注国家水资源管理。
阮文雄先生说:“区人民委员会要求本区所有开采和使用地下水的组织、单位、酒店、餐馆和住户严格遵守《水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落实区政府在第138/UBND-KTHTDT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