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转型

建议人们不要使用非法的移动信号增强器。

潘文和 DNUM_BCZAIZCACF 06:54

未经许可,擅自配备、安装、使用来源不明的移动信号增强器(中继器)均属违法行为。

近日,科技部无线电频率司第六区域无线电频率中心(第六中心)与义安省永富坊警察局配合处理一起在永富坊使用移动信号增强器的行政违法行为。

此前,第六中心运用技术手段,在位于义安省永富坊同安街的NTTN女士家中发现了一个手机信号增强器。调查时,N女士承认自己在网上购买了该设备,价值350万越南盾,并自行安装,以改善较弱的手机信号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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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女士非法使用的手机信号增强装置被有关部门发现。
照片:VH

经核实,该设备为发射功率小于或等于15W的无线电设备,但N女士并未持有法律规定的无线电频率及设备使用许可。

当局已立案调查并发布决定,对未经许可使用传输容量小于或等于15W的无线电设备频率和设备的行为,按照政府2020年2月3日第15/2020/ND-CP号法令关于邮政、电信、无线电频率、信息技术和电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的规定(经政府2022年1月27日第14/2022/ND-CP号法令若干条款修改和补充)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规定,未经许可,绝对禁止安装、使用移动信号增强器,因为这属于违法行为。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非法安装,该设备可能会对周边区域造成干扰,影响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移动发射站。这也是某些地方移动用户出现断线、掉话或网速降低等情况的原因。

只有获得该频段使用许可的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才可以在授权频段安装和使用移动信号增强器。

若因信号弱而无法联系到手机,应及时通知相应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的热线电话寻求支持。

中心VI建议,需要使用无线电设备的组织和个人,包括免许可证设备清单中的设备,例如无线音频设备(麦克风)、无线图像传输设备、无线电识别设备、无线电遥控设备,应仅配备来源明确、具有符合性证书和符合性声明的设备。

潘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