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人们不要使用非法手机信号增强器。
未经许可,擅自配备、安装和使用来源不明的移动信号增强器(中继器)是违法的。
近日,科技部无线电频率司第六区域无线电频率中心(第六中心)与义安省永富坊派出所协调,处理永富坊1起使用手机信号增强器的行政违规案件。
此前,第六中心利用技术手段在NTTN女士位于义安省永富坊东延街的家中发现了一台手机信号增强器。调查时,NTTN女士承认她花费350万越南盾在网上购买了这台设备,并自行安装以改善手机信号。

图片:VH
经核实,该设备为发射功率小于或等于15瓦的无线电设备。然而,N女士并未持有法律规定的使用无线电频率和设备的许可证。
当局已编制记录并作出决定,对未经许可使用广播容量小于或等于 15W 的无线电设备(根据政府 2020 年 2 月 3 日第 15/2020/ND-CP 号法令规定,该法令规范邮政、电信、无线电频率、信息技术和电子交易领域的行政处罚,并经政府 2022 年 1 月 27 日第 14/2022/ND-CP 号法令若干条款修订和补充)的无线电频率和设备的行为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严禁任何人擅自安装、使用手机信号增强器,因为这属于违法行为。特别是,非法安装的此类设备可能会干扰周边环境,影响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移动信号发射站。这也是某些地区手机用户出现信号中断、通话掉线或网络速度下降等问题的原因。
只有获得频段使用许可的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才能在许可频段上安装和使用移动信号增强器。
如果由于信号弱而无法联系到手机,则需要向相应的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的热线号码寻求帮助。
第六中心建议,需要使用无线电设备的组织和个人,包括免许可证设备清单中的设备,例如无线音频设备(麦克风)、无线图像传输设备、无线电识别设备和无线电遥控设备,应仅配备来源明确、具有合格证书和合格声明的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