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胡志明思想实现新时期全民族大团结
全民族大团结是我党始终如一、不断延续的思想,贯穿胡志明主席的革命生涯。秉承胡伯伯的遗志,越南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注重领导和发扬全民族大团结的力量,在争取独立、革新、建设和保卫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事业中,创造了辉煌的成就和辉煌的里程碑。

阮世忠• 2025年8月17日
全民族大团结是我党始终如一、不断延续的思想,贯穿胡志明主席的革命生涯。秉承胡伯伯的遗志,越南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注重领导和发扬全民族大团结的力量,在争取独立、革新、建设和保卫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事业中,创造了辉煌的成就和辉煌的里程碑。
胡志明关于全民族大团结的思想
我党和敬爱的胡志明主席特别重视建设民族大团结阵线。1942年2月1日,胡志明主席在《我们要学习历史》一文中指出:“历史告诉我们:当我们的民族团结一心时,我们的国家是独立自由的。反之,当我们的民族不团结时,我们就会遭受外国的侵略。”(1)。
在号召全体起义的信(1945年8月)他写道:“只有团结才有力量,只有力量才有独立和自由。”(2)。
作为我党的创始人、领导者和导师,胡志明主席始终强调党内团结与严明纪律相结合的问题。他强调了这种辩证关系:“团结是党的力量。紧密团结与严明纪律密不可分。严明纪律确保全党全民思想一致、行动统一。”(3)。




1955年3月12日,胡志明主席在越南劳动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七次扩大会议的闭幕词中提到领导人之间的紧密团结:“今天,党的团结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特别是领导干部之间的紧密团结”……“要实现党内紧密团结,就必须统一思想,扩大党内民主,扩大自我批评和批评”(4)胡志明主席以其丰富的革命实践所积累的敏锐的思维和广阔的视野,把团结问题概括为哲学思想、科学真理:“团结,团结,大团结,成功,成功,大成功“(5)。
在远行之前,遗嘱胡志明主席向全党和全国人民留下神圣的指示:团结这是我们党和人民极其宝贵的传统。从中央到党的各支部的同志们,要像维护自己的掌上明珠一样,维护党的团结共识。(6)。

在胡志明主席思想的熏陶下,我党制定了许多建设和落实全民族大团结的主张和战略。凭借紧密团结,我党自成立以来,领导人民战胜一切侵略者,在政治、经济社会、国防安全、外交等领域取得了许多重大的历史性成就。
新时期继续贯彻落实民族大团结重要思想的若干重大举措
新时代开启了诸多新机遇和新优势,也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第四次工业革命持续强劲发展,深刻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人工智能、机器人、云计算、卫星互联网、区块链等科技成果取得前所未有的突破性发展。绿色转型、数字化转型、能源转型的潮流日益受到各国的推动。

精简政治体系组织机构、提高效率、效益、效益,发展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革命为国家胜利实现建党一百周年、越南民主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成立一百周年目标开辟了许多前景……党在新的国家和世界背景下的领导作用将对全民族大团结建设事业产生深远影响。为在新时期继续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必须推动落实以下任务和措施:
一、党委, 组织该党继续有效落实大会2023年11月24日第43-NQ/TW号决议。中央8号,第十三节“关于继续发扬民族大团结传统和力量,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日益富强幸福”。
通过第43-NQ/TW号决议,我党提出了科学辩证的观点,认为:全民族大团结是党的宝贵传统、重要而一贯的战略路线、巨大力量的源泉、建国卫国事业胜利的决定性因素。
同时,第43-NQ/TW号决议明确指出全党全民要落实的7项主要任务和措施,具体为:1、提高党委、党组织、政治系统和人民对弘扬全民族大团结传统和力量的地位和重要性的认识和责任感;
2、完善民族团结政策和战略,激发民族团结进步的意志和愿望;
3.建设和整顿廉洁坚强的党,加强党内团结,保持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弘扬民族大团结传统和力量;
4-提高国家运作在弘扬民族大团结传统和力量方面的作用、效力和效率;
5-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人民的创造潜力;
6、创新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的运作内容和方法;推动群众动员工作,调动一切资源为国家发展服务;
7、组织开展务实有效的爱国竞赛运动。为及时贯彻落实决议,各党委、党组织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定期按规定总结总结,及时表彰做得好的地方、机关、单位,批评不落实、执行形式主义、效率低下的地方。

第二,根据2017年10月25日第18-NQ/TW号决议精神,精简组织机构,选拔、安排、分配真正有德有才的干部。,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关于继续创新和完善政治体制改革促进政治体制精简有效运转的若干问题“。
迄今为止,干部工作对社会共识和内部团结产生了巨大影响。胡志明主席指出:“干部是一切工作的根本”。(7);“工作的成功或失败取决于员工的好坏”(8)。
值此2025年迎春花开之际,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苏林在题为“凝聚共识、牢牢把握发展新时代”的记者会上强调:“干部队伍工作是重要任务,是‘关键’中的‘关键’,对顺利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带领国家迈入新时代具有决定性意义。”(9)。
在2025-2030年任期各级党代会干部队伍建设中,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作出了非常严格的指示,坚决不允许政治意志不坚定、坚持党的观点不坚定、威信降低、造成分裂、有政治机会主义倾向、权力野心、地方主义倾向等干部进入政治系统的党委、领导班子和管理层。
目前,中央、省、市、乡、坊、镇等各部门、部委和分支机构的机构改革工作已得到严格领导和指导,确保了具体、紧迫的路线和步骤。各单位领导班子、管理人员队伍已合理调整,并同步推进。同时,对受机构改革影响的干部、公务员、公务员和职工的制度和政策也得到有效落实。
但是,由于诸多主客观原因,一些地方对干部素质、能力、威信等方面的考核不够严格,一些干部的安排使用不够到位,导致一些地方和单位正职和副职安排不够合理,引起一些干部的顾虑,影响了领导班子的团结和一致。
新时期,要求干部工作机关在考核干部时必须做到极其公正客观,并提交主管党委决策。实际上,在任何地方、任何单位,领导、管理、带头人队伍,只要是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重要力量,就能够在党内、社会上建立真正有效的民族团结阵线。

三、在组织和活动中继续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D是的
越南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不渝地运用和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始终不渝地追求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目标,始终不渝地推进革新事业,始终不渝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坚定地建设和保卫越南祖国,确保党在各个领域的全面统一领导。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载于党章,是集中制和民主制有机结合、辩证统一的统一体。正如胡志明主席所言:“集体领导是民主./ 负责人是集中./集体领导,个人负责,即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人必须始终齐头并进”(10)。
从党的十三大以来以及近年来创新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中的实践中,越共十三大总结了许多经验教训,强调“坚定运用和创造性发展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提高党的领导能力、执政能力和战斗力,不断巩固和加强党内和政治系统的团结,严格落实党的建设原则,不断创新党的领导方式”。(11)。
没有民主,没有通过讨论和辩论来选择最可行、最优方案,就难以形成团结;没有集中,就不可能将认识转化为行动,从而指导解决现实的政治任务。没有集中,党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战斗组织、一个行动组织。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我们党在政治、思想、组织、意志和行动上统一;它是建立和巩固党的团结的基础,使党始终成为一个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统一整体,克服分散、地方主义、派系斗争和涣散的状况。
在新的时期,越共十三大指出:“我全党、全民、全军的指导思想是:坚定不移地坚持并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胡志明思想,坚定不移地坚持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目标;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革新路线,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建设原则,……这是一个原则问题,对于我们的政权具有生死攸关的意义,是我们党的坚实基础,不容任何人动摇、动摇。”(12)。

我们党坚持原则创新,有效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视其为一个真正政党的核心和生命政治原则,带领人民和国家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取得了许多伟大的历史性成就。
四是继续发扬好党内民主和全社会民主。
胡志明主席高度重视民主实践,他曾说过:“实行民主是解决一切困难的万能钥匙”。(13)同时,他建议:“工作要有民主讨论,但讲民主要有组织、有纪律。”(14)。
我们党在领导革命过程中,提出了许多正确的民主政策:以人为本,集中力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把民主作为国家发展的目标和动力,作为社会主义政权的性质,贯彻“民知、民议、民做、民检、民监督、民受益”的方针。
从党的六大到党的十三大,我们党在组织和活动中的民主实践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上,每个党员都有讨论、辩论、参加党的工作、批评和质询其他党员、提出各种意见、保留意见或向上级机关反映意见直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权力。党组织的决议和决定,都经过集体讨论,以多数票通过。党内从支部到中央直属组织的选举,都是按照无记名投票的原则民主选举产生的,没有强迫和强制。
信任投票、候选人提名等程序均纳入党章,确保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员的提拔、奖励、处分,在集体讨论决定前,均以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为依据。
在党的十四大召开前夕,中央多次向大会提交文件草案,广泛征求党组织、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这是我们党在国家重大问题上广泛凝聚干部、党员和人民智慧的惯常做法。
我国革命实践证明,只有党内有广泛的民主,才能在全社会实行民主。发扬民主,既是党的廉政建设的要求,也是广大干部和党员的正当愿望。

我党在党内实行民主的同时,特别注重领导全社会实行民主。胡志明主席曾说过:“人民群众的智慧和主动性是无穷无尽的。”(15)“只有把民主推向最高水平,才能动员一切人民的力量推进革命”(16)。
在他的思想熏陶下,我们党领导国家把党的各项政策制度化为法律文件,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如颁布《公民投票法》、《信访法》、《检举法》、《基层民主实施法》等。
2018年5月19日,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第26-NQ/TW号决议《关于集中建设一支素质、能力、威信足以胜任任务的各级干部队伍,特别是战略层面的干部队伍》中明确提出干部工作五大突破,其中之一就是完善干部、党员真正紧密联系群众的机制,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干部队伍建设的作用。近年来,政治局、书记处已颁布决议、规定,对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进行监督、社会批评,为党的建设献计献策。(17)督导领导干部、主要领导干部、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和作风建设(18);规范党委领导接待群众、直接联系群众、处理群众反映和建议的职责(19)为中央各级党委和直属党组织继续发挥人民群众在防止和遏制党内腐化堕落、“自我演变”和“自我转化”的斗争中的作用提供框架。(20)。
具体来说,党的十三大文件提出要求:“继续把‘民知、民议、民做、民检、民监督、民受益’落到实处”,“研究出台人民群众参与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机制”。(21)…
但推进民主必须与加强社会纪律和秩序、增进社会共识、提高公民责任感相结合,严厉打击利用民主破坏党和国家、分裂民族大团结的行为。

组织同步有效落实上述各项措施,其中,高度重视选拔和使用一支真正有德有才、受人民信任的干部队伍,在党的组织和活动中坚决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继续在党内和全社会切实发挥民主作用,我国在新时期各领域必将快速可持续发展,胜利实现“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目标;充分履行胡伯伯的愿望:团结,大团结。胜利,大胜利。
(1)《胡志明全集》,河内国家政治真理出版社,2011年,第3卷,第256页
(2)《胡志明全集》,上引,第3卷,第595页
(3)《胡志明全集》,上引书第9卷,第31页
(4)《胡志明全集》,上引书第9卷,第368页
(5)《胡志明全集》,上引,第13卷,第119页
(6)《胡志明全集》,上引书第15卷,第622页。
(7)《胡志明全集》,上引,第5卷,第309页
(8)《胡志明全集》,上引,第5卷,第313页
(9)《行阮:凝聚意志与抱负,坚定迈向发展新时代》,《人民报》电子报,2025年1月10日。
(10)胡志明全集,上引书,第5卷,第620页。
(11)《越共十三大文件》,河内国家政治真理出版社,2021年,第一卷,第26-27页。
(12)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上引书,第1卷,第33页。
(13)《胡志明全集》,上引书第15卷,第325页
(14)《胡志明全集》,上引书第10卷,第561页
(15)《胡志明全集》,上引,第12卷,第183页
(16)《胡志明全集》,上引书第12卷,第376页
(17)2013年12月12日中央政治局第217-QD/TW号决定“关于公布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监督和社会批评条例”和2013年12月12日中央政治局第218-QD/TW号决定“关于公布越南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和人民参与对党的建设和政府建设发表意见的条例”。
(18)2018年2月2日,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秘书处颁布第124-QD/TW号条例,《关于监督越南祖国阵线、各社会政治组织和人民对领导人、主要干部、党员的道德和作风的培养与培训》。
(19)2019年2月18日政治局第11-QDi/TW号条例《关于党委书记接待群众、与群众直接对话、处理群众反映和建议的责任》。
(20)2017年10月3日,中央书记处第99-QD/TW号决定,《关于印发中央党委和直属党组织关于继续发挥人民群众在防止和遏制党内腐化、“自我演变”和“自我转化”的斗争中的作用的指导意见》。
(21)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上引书,第二卷,第2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