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归合县同合乡同邦村黄春明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995年,他家曾获得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分配土地用于长期居住的决定。然而,2019年,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他被告知需要缴纳1.4亿多越南盾的土地使用费和登记费,理由是该县的土地分配决定“无效”。他家希望获得“土地证”,于是按照通知缴纳了款项。但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又要求他家缴纳2800多万越南盾。他觉得这很不合理,因为1995年,他家已经履行了财务义务,拥有土地使用费收据,并获得了县人民委员会分配的土地;现在,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他又必须再次履行财务义务……”

上述事件是黄明同志在2021年7月26日于同合乡举行的选民联系会议上向省人民议会代表汇报的。选民联系会议结束后,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如魁同志立即指示民愿部、国会代表团办公室和省人民议会调查研究选民反映的事件,依据中央和省的规定,建议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发文责成归合县人民委员会作出解决并回应选民意见。
三个月后,黄春明先生一家和其他几户人家缴纳了土地使用费,拿到了土地使用费收据,归合县人民委员会退还了多缴的土地使用费,并颁发了土地使用证。黄春明先生说:“我们人民的声音触动了民选代表的心,他们真正履行了代表合法利益的职责,是人民的可靠后盾!”

关于土地使用权证发放问题,根据实际需要,自2021年9月起,乂安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就此问题进行说明。会后,乂安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10月8日颁布了关于乂安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及其他土地附属物发放情况的第219/TB-HDND.TT号结论通知。为落实上述通知,省人民委员会及时颁布了落实文件,例如:解决家庭和个人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及其他土地附属物发放积压问题的计划;关于授权区、市、镇人民委员会确定超越权限分配土地和在其权限内分配土地的财务责任的决定……

不仅仅停留在组织说明会、下发说明会结束通知,在组织了9个月关于此内容的说明会之后,2022年6月,乂安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继续召开会议,听取落实结果报告。承认乂安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附属物证发放情况有所变化,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也坦率地评估落实结果仍然缓慢。省委书记、乂安省人民议会主席泰清贵要求:省人民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行业、地方要继续高度重视,紧紧按照省人民委员会的计划抓好落实。特别是在县一级,要向县、市、镇党委常务委员会提请直接指导落实工作。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将密切监督,直至所有悬而未决的问题得到解决。
省委常委、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黄国越表示:在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组织召开说明会、颁发结束说明会通知、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第815号实施方案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将此确定为本领域的重点课题,重点领导、指导、引导、陪伴各县;县级陪伴乡镇,落实并及时消除障碍、“瓶颈”,动员整个政治系统参与。由此,为义安省家庭和个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和积压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工作取得了许多突出成果,例如,全省房地产商业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颁发率超过了省人民委员会下达的目标,公寓楼达到131.2%(3,788套/计划2,886套),联排别墅和别墅达到89%(而下达的目标是符合积压条件的65%至80%)...


不仅选民的诉求,而且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任何问题,义安省的代表和民选机构都以热情、负责的精神参与其中,坚持到底,解决根本问题,坚信作为人民的代表、由人民选举出来的代表,他们必须更接近人民、与人民紧密相连、决心为人民服务。
体现出对人民关心的实际问题的追求,在2021年底的例会上,省人民议会对省内矿产国家管理情况进行了质询。近一年后,2022年9月、10月和11月,省人民议会继续成立代表团,组织对省内矿产国家管理情况的监督,并于2022年12月9日颁发了关于加强矿产国家管理的第72号决议。在此基础上,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第54号计划,以落实省人民议会的决议,为各级、各部门确定具体任务。乂安省委还于2022年12月28日颁发了关于加强党对省内矿产国家管理工作的领导的第20号指示。

省人民议会直接选择热点问题和难点任务进行监督,着眼于不遗余力,毫不犹豫地向省人民委员会、各部门、各行业和地方提出并解决,组织了关于义安省“停工项目”和进度缓慢项目的专题监督会议。这是许多选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因为许多项目投资者多年未实施,而其他想投资的企业没有土地,这不仅严重影响民生,也阻碍了地方发展。监督会议结束后,2022年7月14日,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第四次会议颁布了关于“加强对义安省停工项目、进度缓慢项目和不正当使用土地项目的国家管理”的第31/NQ-HDND号决议。
在刚刚撤销一批“停工”项目的沿海城市门罗镇,门罗镇人民议会副主席阮鸿光表示:“在省人民议会的监督下,各级各部门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措施,审查、检查、评估施工进度,并针对落后项目提出解决方案。截至目前,该镇又有2个项目被省人民委员会下达土地收回决定和规划撤销决定,分别是3/2农场工人休息室项目和万春理工大学部分项目(36.61公顷)。至此,该镇停工、规划撤销和投资许可证撤销的项目总数达到11个。”

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主任、监察团副团长高进忠表示,监察结束后,省人民议会发布了决议;省人民委员会发出批示,要求省各厅、部门、行业和县、市、镇人民委员会具体负责落实省人民议会的决议;同时,继续对全省暂停和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审查,并发布决定成立跨部门监察组,负责全省投资项目的监察。省人民委员会还就制定省党常委会关于加强党对全省投资项目的领导的决议提出了建议。结果,在省人民议会发布关于暂停项目的决议6个月后,省人民委员会首先发布了撤销和停止15个投资项目的决定,其中包括门罗市2个项目、荣市7个项目;义禄县3个项目;新祺县2个项目;清章县1个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