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体而言,虽然已经给予了一定的关注,但根据省人民议会第22/2019/NQ-HDND号决议和第23/2021/NQ-HDND号决议,对村、区、镇干部队伍的津贴和政策仍然不足,特别是对于主要以“激励”为主导的群众组织而言。

在政府于2023年9月10日颁布第33/2023/ND-CP号法令,规范乡级干部、公务员以及乡、村、村组级非专业工作人员的职称和津贴规定后,义安省内政厅与基层“狱卒”队伍共同分担了困难……义安省内政厅已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收集意见,完成关于乡、村、乡镇、村级非专业工作人员职称和津贴规定的决议草案的提交和起草工作;直接参与村、乡、村级活动的人员;根据第33号法令的精神,制定了省内乡级社会政治组织和村、区、村群众动员团体的运营费用水平。该决议于2023年12月初召开的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

因此,在村一级,津贴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基本工资的6倍,根据规定设立3个半专业岗位:党组书记、村长和前线工作委员会主任(其中,党组书记的津贴为基本工资的2.1倍,村长为基本工资的2.1倍,前线工作委员会主任为基本工资的1.8倍)。第二类为基本工资的4.5倍(其中,党组书记为基本工资的1.6倍,村长为基本工资的1.6倍,前线工作委员会主任为基本工资的1.3倍)。

该决议还规定了每月补助标准如下:对于拥有350户及以上(乡镇为500户及以上)的村、镇、区、公社,或治安状况复杂的地区、边境地区和岛屿地区,包括村、镇、公社副村长(警务人员),补助金为基本工资的1.1倍;村组长为基本工资的0.8倍;农民协会、退伍军人协会、妇女协会、老年人协会和青年联合会支部书记为基本工资的0.33倍。对于其余村,村、镇、公社副村长(警务人员)的补助金为基本工资的0.95倍;村组长为基本工资的0.7倍;各协会和青年联合会支部书记为基本工资的0.28倍……

民防队队长/乡镇副队长的月度津贴为基本工资的0.75倍;民防队员的月度津贴为基本工资的0.45倍。乡镇、村和镇民防队的年度运营经费为200万至250万越南盾/队。
该决议还规定了乡级社会政治组织(退伍军人协会、妇女联合会、农民协会、青年联合会)的财政支持水平,分为 2000 万越南盾/组织/年、1750 万越南盾/组织/年、1500 万越南盾/组织/年,分别对应 I 类、II 类、III 类乡镇。

据内政厅厅长阮越雄先生介绍:“与之前相比,根据省人民委员会执行政府第33号法令的决议,目前各岗位津贴提高了20%至45%,相当于每年预算约810亿越南盾。在制定省执行第33号法令的决议时,省政府依据国家现行法规,根据乡、村、镇各岗位的具体情况和兼职干部的贡献,以及当地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整。省政府希望进一步提高津贴水平,但由于预算有限,目前的津贴水平是全省共同努力的结果。因此,我们希望乡、村、镇各级兼职干部能够根据当地的预算情况分担工作。”

此外,根据第 33 号法令,如果乡级公务员同时担任乡、村、居民组、村或村级非专业工作人员的职务,则还将获得相当于兼任津贴 100% 的津贴。
许多地方官员表示希望,按照政府第 33/2023/ND-CP 号法令的精神实施的这项决议,能够带来新的气象,鼓励和激励村镇官员充满信心地投身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并做出积极贡献。


为了克服政策和制度上的困难和不足,近年来许多地方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在农村和乡村直接工作的人们。

纳凯村(Na Cay village),天峰乡(Que Phong),共有242户人家,1117人,泰族、科木族、京族三个民族共同居住。为了便于管理,该村被划分为4个居住区,每个居住区对应4个生产小组。村委和纳凯村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一项政策,即从村里的经费中,每月为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各群众组织副组长每人提供20万至40万越南盾的津贴。

在琼柳县,也有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例如琼林乡党委和人民委员会指示祖国阵线和各组织向打算放弃夏秋作物种植的农户借用土地,联合种植商品水稻,以筹集活动资金。2023年,在迪伦地区获得了3公顷土地,用于建设水稻种植示范区,采用插秧技术,并与产品消费环节相结合。水稻销售后的利润将平均分配给各组织,用于筹集活动资金。琼林乡祖国阵线、农民协会和妇女联合会将利用这笔资金走访和帮助贫困、半贫困、弱势和突发疾病的家庭和成员;探望克服困难取得优异成绩的贫困学生……并采取具体实际行动,例如提供苗木、种子、购买医疗保险卡、资助孤儿……从而为该地区的社会保障工作做出贡献。


在边境乡庆峰县汉迪乡,由于村里工作繁重,村干部有时难以独自处理所有事务。因此,乡委设立了乡级工作小组,指派一名党委常委担任组长,根据基层需求直接下村支援、督促和指导工作。此外,各村还制定了对未领取产品补贴(如大米)的支部副组长的支持措施,按季度或年度发放。这些措施已写入村规。


目前,省内许多地方正在实施兼职岗位安排或任用非专业工作人员担任乡级党组书记、副书记、区、村长等职务,以解决人事困难问题,提高基层政治体制运作质量,增加干部待遇,尤其是在困难地区、特殊地区和地方党员人数较少的地区。
多年来,祥阳县一直在安排一些非专业职位兼任公社级职务,例如党组书记、区长、村长等。

桂峰县委组织部主任张氏雪梅女士表示:为确保稳定,该县实行了村长100%入党政策,部分村长兼任阵线工作委员会主任,鼓励一些基层兼职干部担任其他职务。例如,副军长兼任青年团副书记,阵线副主席兼任农民协会副主席,或安排其兼任村长、村党组副书记等职务,以增加收入,保障基层组织活动的稳定开展。


“百桑倒在基层”,这句谚语在当前实践中尤为适用,尤其是在村镇合并、新农村建设、先进新农村建设、无毒区建设、治安重点区改造等一系列工程实施之后。因此,对于党组书记、区、乡、村长等职位而言,“选对人,分对事”尤为重要。除了声望、资历和能力之外,还需要对党和人民工作有牺牲精神和高度责任感。

现实情况表明,村级和乡级干部尽职尽责,就能提高村民的团结意识、社区意识和责任感。以吉山县那戈伊边境乡布木2村的嘉东树先生为例,他担任布木2村党支部书记8年,言行一致,始终树立榜样,增强了党支部内部的团结,也赢得了村民的共识。该村党支部已被党委评为连续7年出色完成任务。
2022年12月,卡多伊村人事工作困难重重,村民内部矛盾也悬而未决,成为“热点地区”。作为公社党委委员,嘉东秋先生被公社党委调任卡多伊村党组书记。他虽非本地居民,却秉持着党员精神和责任感,建议党委和公社政府选拔有能力、有担当的人选,填补副村长、警员、老人会会长等职位空缺;同时,着力提升党组工作质量,维护内部团结,并整顿群众组织工作秩序。


凭借嘉东图先生的经验、毅力和决心,迄今为止,卡杜伊村发生的6起与土地纠纷、侵占交通安全走廊等有关的民众冲突均已得到圆满解决,在民众中产生了高度共识。

基山县委常务副书记李巴泰先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表示:在安排村级和乡级干部时,必须“选对人,安排对事”,并且要灵活变通。因为在现实中,有些地方即使村长不是党员,或者支部书记来自其他地区,但如果他是一位德高望重的人物,能与群众沟通,赢得群众的信任,那么只要“能把事情做好,群众就放心了”,他还是会被安排到乡级和乡级工作。
此外,许多观点认为,为了提高村级干部的素质和效能,必须加强基层党员招募工作,既要补充和培养长期接班干部,克服“老竹少苗”的局面。同时,党政要要学会倾听和吸收基层意见,及时支持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激励和鼓励村级干部增强责任感,发挥“模范火车”的作用,发挥“党政人民”的桥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