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南干乡边境的长山村,我走访了居住着8个苗族主要民族的305户人家。我向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刘家龙询问,村里是如何根据习俗和规矩来推行新的文化生活方式的。他坦率地回答说:“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我们苗族人的婚礼和葬礼。”说着,这位长山村的“大树”举例说:过去,如果父母去世,家里又有一定数量的儿子,就必须宰杀相应数量的牛,这笔开销非常大。现在,根据村里的习俗和规矩,他们节俭度日,只宰杀一头牛。再比如婚礼,村里的规矩明确规定:“不设嫁妆,不让女婿与妻子同住……晚上10点以后到早上6点以前,禁止播放喇叭、磁带或CD。”

庆祝春节也是如此。就在几年前,这里还有两个春节。“早春节大约在农历新年前一个月,持续十天左右,也包括宰牛、宰猪和各种庆祝活动。但这段时间恰逢稻米收割季末,人们生活比较辛苦。现在苗族人只庆祝传统的春节了。”长山村党支部书记刘巴图高兴地说。
事实上,在奇山苗族人的习俗中,仍然存在一些落后的习俗,尤其是在婚礼和葬礼方面,例如:鸣枪示警;死者不会立即入棺,而是放在担架上,象征着马匹将死者送回祖先那里;宰杀大量牲畜和家禽既费钱又浪费。死者在家中停留很长时间(三天或更久)的习俗,是因为苗族人认为死者不能与之前去世的家人在同一天下葬(葬礼重叠);他们会长时间将死者留在家中,等待子女远行打工、结婚或嫁到远方后回来祭拜。墓地由家族和氏族选择,因为自古至今,许多村庄仍然没有集中的墓地,或者即使有墓地也不使用。事实上,婚姻中仍然存在早婚和近亲结婚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婚礼前、婚礼中和婚礼后的仪式仍然繁琐落后。因此,一些村庄的氏族已经开始创新,简化婚礼和葬礼的某些环节,逐步摒弃不必要的落后习俗,以构建文明的文化生活方式。

通常情况下,杜梅乡惠维村的托氏家族会制定自己的家规,明确规定家族内各家庭的责任。例如,关于婚礼,托氏家族家规规定:取消男方家属在子女结婚时前来通知时,向父母和兄弟姐妹下跪表示尊敬的习俗;废除诸如唱婚礼歌、在双方媒人讨论并达成初步共识后饮酒等程序;女婿的命名仪式也从宰杀三头大猪改为宰杀一头不超过50公斤的猪。此外,托氏家族家规还严格禁止早婚、近亲结婚、强迫婚姻以及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娶妻行为。
关于丧葬事宜,托氏族规约规定废除鸣枪宣告死亡的习俗;废除将死者长时间(三天或以上)留在家中的习俗,因为这不符合新的文化生活方式规范,会影响环境卫生以及家中和族内亲属的健康。丧葬时间缩短至不超过24小时。此外,在死者生前家中举办盛大宴席的习俗也被废除,因为托氏宗龙族族长解释说:“后代的观念是,宰杀的牲畜家禽越多,就越能体现对死者的孝道,但大多数家庭都很贫困,丧葬费用对不幸遭遇丧事的贫困家庭来说始终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如今,即使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每场丧葬也只允许宰杀一头牛。此外,一些其他不恰当且耗费成本的习俗也被废除,例如为亡者祈福的习俗、邀请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齐聚一堂进行5-7小时仪式的习俗,以及缩短演奏大量笛鼓歌曲的时长,删去不必要的歌曲……

据吉山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托巴雷先生介绍,他是惠维乡托氏家族消除婚礼和葬礼中落后习俗的发起人和领导者,他花了五六个月的时间,从家族族长到家族中的有地位人士,坚持不懈地劝说,才最终获得他们的同意,改变一些不再合适的习俗。 “难点在于我们家族与其他家族关系密切,因此婚礼和葬礼中有很多我们希望简化的程序,但对方可能不同意。正因如此,才制定了家族习俗和做法必须统一,遵循统一的组织和执行,并按照先辈留下的等级制度进行管理。家族成员有责任向所有亲属(父系和母系)宣传和传播本公约的内容,使他们清楚地了解问题的性质,从而逐步达成共识并有效执行。干部、党员和户主必须以身作则,率先执行本公约,以建设文化生活方式、文化家庭,为建设文明乡村的婚礼和葬礼做出贡献。”托巴雷先生说道。

在奇山高原的许多苗族村庄,村规不仅有助于消除落后,还能遏制不良风气和社会弊端,解决村民之间的纠纷和小违纪行为,管理和保护森林……为村民带来温暖幸福的新生活。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芒龙乡的桑桑村,该村曾是毒品贩运和吸食的“热点地区”,导致村民陷入贫困的恶性循环,而桑桑村正是芒龙乡一个条件较为艰苦的村庄。

面对这种情况,芒隆乡人民委员会下令颁布村委会章程,制定了包含13项严格规定的村规;同时,要求村委、村委会和各组织联合公安机关、文化委员会、祖国阵线和乡级政治组织,动员村民团结一致,贯彻落实各项规定。此后,桑桑村开始发生变化,家家户户都张贴了禁毒标语,村民们认真执行。又如,最近在纳戈伊乡蒙普卡1村,一些轻信村民受不法分子蛊惑,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引起族群不满,扰乱村内治安。基山县委与县军事指挥部、那戈伊边防哨所、那戈伊乡委协调,普卡1村也制定了包含12条具体规定的村规和内部规章。该村规尤其强调邻里团结精神,鼓励家庭成员遵守法律和村规,不参与社会恶习,不听信不良宣传,不信奉其他宗教,只遵循苗族人民的悠久信仰和习俗。严禁向村民引入其他习俗和宗教,以免损害民族优良传统,扰乱村庄的团结、秩序和安全。
据普卡1村党支部书记武巴通介绍,村规章制度条文具体、简洁、易记、易懂,已张贴在每家每户的门上,以便人人都能牢记并遵守。目前,各村村民已自愿承诺停止参与非法活动和传教活动,回归传统习俗,祭祀祖先,并与村民团结一致,共建新生活。

总体而言,奇山地区的少数民族,特别是苗族,长期以来都为各个村庄制定了村规,所有村民都自愿遵守。违反村规的人,一旦受到村委会或乡镇的处罚,就必须遵守,很少有人反抗。村规具有广泛的影响,尤其在维护国家边境安全方面体现得最为明显,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过境探亲必须事先获得有关部门和边防站的许可;尊重邻国的法律;不买卖、交换武器、毒品、人口贩运等违禁品;不在家中、乡镇内窝藏陌生人……
据前副部长、民族委员会副主席黄春良博士称,“苗族基于宗族和家族关系的社会管理模式,以及宗族首领和村中长老的威望,展现了其管理社会的能力。苗族的习惯法体系相当全面,包含许多合理之处,尤其是在森林保护、水资源、安全公约和村落关系建设等领域。” 因此,如果我们懂得如何“去污明晰”,就能有效地建立自治机构,并有效地支持法律在规范居民社区社会关系方面的实施。
据悉,目前奇山县正在牵头开展一项项目,旨在到2030年及以后,在奇山县下辖的75个乡镇推广和实施苗族婚礼和葬礼习俗的改革和简化。之后,该项目将逐步推广至该县其他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