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边境南坎乡的长山村,我们走访了8个主要苗族群体,共305户人家。我向村长——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嘎隆”——询问在按照村里的习俗和村规落实新的文化生活方式方面有哪些变化。他坦诚地回答说:“最明显的变化就是我们苗族的婚丧嫁娶。” 说到这儿,长山村的“大树”举了个例子:以前,父母去世,家里多儿子,就要宰杀那么多头牛,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现在,我们按照习俗和村规,节俭地只宰杀一头牛。再比如婚礼,村规明确规定:“不许嫁妆,不许女婿和媳妇同住……晚上10点后、早上6点前不许开喇叭、放音乐磁带或CD。”

过春节也是如此,几年前,这里还有两个春节。“早春节在农历新年前一个月左右,持续约10天,也要宰牛宰猪,玩得尽兴,但这个时间恰逢年底的稻米收割,所以人们过得比较辛苦。现在,苗族人民只过自己民族的传统春节了。”——长山村党支部书记老巴图高兴地说道。
事实上,奇山苗族的风俗习惯中,还存在一些落后的习俗,尤其在婚丧嫁娶方面。如:死者去世后鸣枪报丧;死者不立即入棺,而是放在担架上,象征着用马匹把死者送回祖先身边;宰杀大量牲畜家禽,既费钱又浪费。死者在家中放置时间较长(3天以上)的习俗,因为苗族观念中,死者不与家族中已故的人同日葬(叠葬);放置时间较长,等到远方打工、远嫁的子弟回来祭拜后再下葬。安葬地点由家族和宗族共同选择,因为从古至今,许多村庄没有集中的墓地,或者有墓地但不实行集中安葬。现实婚姻中,还存在早婚、乱伦婚姻的现象;一些地方,婚前、婚中、婚后等礼仪仍然繁琐落后,为此,一些农村宗族纷纷创新,缩短婚丧嫁娶等环节,逐步破除不必要的落后习俗,构建文明文明的生活方式。

通常情况下,杜梅乡会荣村的土家族会同意制定自己的习俗,对家族成员的责任做出具体规定。例如,在婚礼方面,土家族会同意:取消新郎家在新郎出嫁时向父母兄弟姐妹“下跪”的习俗,新郎家的家人会前来通知他们。废除唱婚礼歌、在司仪(代表双方的媒人)就所有事项进行初步商议并达成一致后,再行酒令等程序。女婿的命名仪式不再需要三头大猪,现在只需要一头不超过50公斤的猪。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土家族会严格禁止早婚、乱伦、强迫婚姻或未经对方同意娶妻。
关于丧葬,土家族的习俗规定,鸣枪宣告死亡的习俗和将死者长时间(3天或更长时间)留在家中的习俗均被废除,因为这不符合新的文化生活方式规定,会影响环境卫生以及家族和家族亲属的健康。丧葬时间缩短至不超过24小时。在死者去世的家庭举办丰盛宴的习俗也被废除,因为根据土宗隆家族首领的解释:“子孙后代的观念是,宰杀的牲畜家禽越多,就越能表达对死者的孝心,但大多数家庭都很贫困,因此丧葬费用对于不幸丧生的贫困家庭来说始终是一个负担。”现在,每次葬礼只允许宰杀一头牛(即使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也是如此)。此外,一些不恰当且花费高昂的习俗也被取消,比如死者为后代祈福的习俗、邀请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坐在一起进行5-7个小时的仪式的习俗、或者演奏广泛传播的笛鼓歌曲的习俗也被缩短,删除了不必要的歌曲……

据会荣乡Tho家族破除婚丧嫁娶落后习俗的发起人和领导者、启山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Tho Ba Re先生介绍,他们从家族的家长开始,到家族中的重要人物,经过5-6个月的坚持不懈的劝说,才取得他们的同意,改变了一些不再合适的事情。 “困难在于,我们家与其他家庭相互关联,婚丧嫁娶方面有很多手续,我们想减少,但对方未必同意。所以才有规定,要统一家族的风俗习惯,遵守统一的组织实施,按照祖辈留下的等级制度进行管理。家属和亲戚有责任向家族所有亲属(父系和母系)宣传和普及本公约的内容,让他们清楚地了解问题的本质,从而逐步同意有效执行。干部、党员和家属要带头贯彻落实本公约,为建设文明的婚丧嫁娶生活、文明的家庭、建设文明村做出贡献。” 萨巴热先生说。

在奇山高原的众多蒙族村庄,村规民约不仅有助于消除落后,还能起到遏制邪恶、遏制社会弊病、化解民间纠纷或轻微违法行为、管理和保护森林……使人们过上温暖幸福的新生活。一个典型的例子是Xam Xum村——芒龙乡的一个特别困难的村庄,这里曾被认为是贩毒和吸毒的“热点”,导致人们的生活陷入贫困的恶性循环。

针对这种情况,芒龙乡人民委员会作出决定,颁布本乡的村委会,制定了13项内容的严格规定,同时要求村党支部、管理委员会和各组织会同公安、文化局、祖国阵线和乡一级的政治组织动员群众团结一致,统一执行制定的规定。从此,Xam Xum村开始有了变化,每家每户都张贴了预防和控制毒品的标语,并得到群众的认真落实。在Na Ngoi乡Mong Phu Kha 1村,最近,一些容易上当受骗的群众在坏人的引诱和煽动下,参加了非法宗教活动,引起了族人的不满,扰乱了村庄的安全局势。借鉴安丹模式,奇山县委群众动员委员会配合县军事指挥部、那艾边防站、那艾乡党委,普卡1村也制定了包含12条具体条款的村规民约和村规民约。其中,发扬邻里团结精神,动员家庭成员遵守法律和村规民约,不参与社会邪恶活动,不听信不良宣传,不信奉其他宗教,只信奉蒙族悠久的信仰和习俗。严禁向民众传播其他风俗习惯和宗教,以免影响民族优良传统,造成村庄的分裂、混乱和不安全。
富卡一村党支部书记武巴同介绍说:“村里的‘村规’内容具体、简明、易记、易懂,并贴在每户人家的门上,以便大家牢记,不违反。现在,个人和家庭都自愿承诺不再参与非法活动和传教活动,回归传统习俗,祭拜祖先,与村民团结一致,共创新生活。”

总体而言,奇山各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尤其是蒙族,长期以来都各自形成村规民约,并自觉遵守。违反村规民约的,受到村社或公社的处罚,必须遵守,很少有人反抗。村规民约具有综合性的作用,但在维护国家边境安全方面最为突出,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出入境探亲必须经有关部门和边防站批准;尊重邻国法律;不买卖、交换武器、毒品、人口等违禁物品;不在家中、村里窝藏陌生人……
原副部长、民族委员会副主席黄春良博士表示:“以宗族和家族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管理模式,以及族长和村长威望的体现,体现了蒙族社会治理能力。蒙族习惯法体系较为完善,其中许多内容合理,尤其在森林保护、水资源、安全公约以及村落关系建设等方面。” 因此,懂得“去浊化浊”,才能有效建设自治机构,有效支持法律规范社区社会关系。
据悉,目前,启山县正在指导开展一项项目,旨在宣传和动员起草到2030年及以后在启山县相关乡镇75个村庄实施改革和简化蒙族婚丧习俗的方案。此后,该项目将逐步推广到县内其他民族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