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归合县周强乡目前居住着京族和泰族两个和睦相处的民族(包括岱芒族和岱清族)。周强乡人民委员会主席三福草表示:“许多美好的文化特色至今仍被泰国人民保留,并融入到村庄习俗中。例如,过去泰国子女的婚姻由父母包办,有赠送信物(称为“红兰”)的习俗。红兰一到,儿子就立即把信物带回家给父母,并确定结婚日期。为了使年轻夫妇成为夫妻,男方家的代表会前往女方家呈上信物并通知女方。如果女方家同意,他们就成为姻亲,仪式就算圆满成功。在征得女方家人同意后,男方家人必须每隔几个月拜访女方家人一次(拜访日期必须与订婚日期相同)。这一习俗旨在加强和维系两个家庭的感情。与此同时,男方必须与女方家人同住(10到15天),直到婚礼当天。“这是最艰难的时期,因为男方无法与岳父母、嫂子和妯娌们一起吃饭,还必须分开睡觉。婚礼当天,男方家人通常会在午夜接新娘。” 陶先生补充道。

如今,送礼定情(守候)的习俗依然存在,但有些地方已经取消了留在新娘家、半夜接新娘等一些繁琐的仪式……而村落习俗也明确提出鼓励按照新的生活方式举办婚礼。
偷妻习俗或许源于一些夫妇未经父母同意,不得不偷妻。偷妻前,男孩通常会在女孩家的祭坛上留下一些东西,向女孩的家人发出信号,表明他已将女孩带走。第二天,男孩的家人会带礼物来忏悔罪过,并向女孩求婚。这种习俗后来演变成一种恶习,泰国人称之为“抢妻”。后来,抢妻习俗被修改,并被纳入村契的禁令中,以适应当时的生活。
“除了社区的意愿和共同团结之外,村规民约也根据越共中央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建设和发展越南文化和民族、满足国家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第五号决议和省委执行委员会2016年12月14日关于建设乂安省文化人和文化家庭、满足融合发展要求的05-NQ/TU号决议进行调整”,周强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强调。

归合县泰族研究员泰谭先生介绍,归合、义丹、桂风……以及昆强祥阳、奇山等地泰族的风俗习惯大多保留着几千年来的精髓,根深蒂固。目前,许多习俗已在习俗公约和村约中得到完善和补充,但主要的习俗仍然保留在泰族人民的生活中。例如,在奇山和祥阳县,许多家族和宗族的婚礼上,虽然仍保留着女婿入室并索要嫁妆的习俗,但已不像以前那么严格。嫁妆只具有精神意义,不像以前那么物质化。过去,家中亲人去世后,女婿会将遗体放入棺材,在家中停放三天三夜后,再请巫师来祭拜。第三天,在森林里水牛在田野、溪流和小溪边吃草的时辰(下午2-3点左右),将遗体下葬。如今,按照新村的习俗,这种停放三天后再下葬的习俗几乎已经不再沿用。
过去,泰国一些村庄和家族甚至有在葬礼上选择新娘和女婿行善的习俗,这被称为“lip quai”(根据死者的地位,选择新娘和女婿的数量)。有些葬礼会选择多达10对新郎新娘来执行这一仪式。这些新郎新娘会绕着水牛走一圈,在任何葬礼上,家属都必须杀一头水牛来举行葬礼。仪式结束后,水牛会被宰杀,只留下水牛头,第二天带到坟墓,在坟墓上献给死者。然而,根据习俗和村契中新增和修订的新规定,许多地方已经省略了这些繁琐的仪式。Thai Tam先生说道。

自古至今,泰国人一直非常重视创造和维护自己的民族认同。在许多地方,保护和传承传统工艺(织锦、刺绣等)已载入村落习俗,并由泰国妇女世世代代传承发展。她们创造商品用于交换,增加收入,并与保护传统服饰密切相关。

此外,泰族人民也十分重视保护和传承独特而丰富的文化艺术宝藏,例如:不朽的史诗《莱坤章》、长诗《莱龙芒》、《莱诺英》、《莱与喀》、民间曲调如“润”、“索”、“兰”、“纳普”……以及乐器,如排箫、笛子、锣、鼓……。目前,许多泰族村庄的习俗和村规都明确规定了每个人、每个家庭在保护民族文化价值方面的责任。例如,在归合县周强乡芒涵村,居住着123户泰族家庭和3户京族家庭。村规建立在保护和弘扬祖国传统习俗、维护民族优良传统、摒弃落后习俗、发展健康文化活动的基础上。村盟也明确规定要成立业余艺术团,参加每年一度的芒函传统文化节。因此,这里的泰国民族民歌社很早就成立了(2002年),目前拥有80名各年龄段的成员,由民间艺人梁氏平担任主席。除了参加各种节庆和文化活动外,社团还致力于在暑假期间,向村内外的孩子们教授泰国民歌和传统乐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