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文物修复“难题”之二:违反文物法

文化体育部在《2022年底义安省文化遗产管理与保护状况报告》中指出,总体来看,近年来,该省文物修复与美化工作逐步规范有序,规范有序开展。修复质量基本符合科学要求,文物价值不断提升。但仍存在一些文物修复与美化项目不符合《文化遗产法》规定的问题。

修复文物时,存在着对部分设施进行翻新的情况。在安城县,修复一处国家级历史文物时,拆除了木结构纪念馆后,其后人改变了部分设施的材质,例如门闩、油漆等。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发现后,立即要求拆除并按照已批准的设计方案修复被拆除的设施。

Cán bộ Ban Quản lý di tích tỉnh (phải) khảo sát tu bổ di tích ở huyện Yên Thành. Ảnh tư liệu: Trương Thị Thư
省文物管理局官员(右)视察安城县文物修复工作。摄影:张氏秋

同样,在修复宜舍乡(宜禄县)省级文物——阮长家祠时,由于不懂《文化遗产法》,家族长辈们要求增建圣殿。“这种情况并不罕见,因为对于利用社会力量修复的文物,相关人员往往抱着这样的心态:等到财力雄厚,就得重建、加固,重新粉刷、用石头包覆,使其庄严美观,甚至采用现代建筑、摆放现代祭祀器具……这不仅破坏了文物的文化历史价值,也降低了文物的神圣性,违反了《文化遗产法》。文物保护的本质是要尽力保存。因为这是我们祖先几百年前创造的遗产,是文化,是经过时间沉淀的最美好的事物。”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陈金芳女士表达了她的看法。

关于义安省文物修复后原貌的变化,2007年,国家级文物——演州县演安乡的强寺(Cuong Temple)的修复工程引发了媒体的猛烈批评,因为许多物品与原貌相比被翻新和扭曲,并遭到了文化体育旅游部文化遗产司的“吹哨”。原因是在修复过程中,相关方没有认真执行文物修复的相关规定。最近,荣市中心一座古塔在几乎被修复后的故事也引发了热议。

Toàn cảnh đền Cuông nhìn từ trên cao. Ảnh tư liệu: Sách Nguyễn
俯瞰 Cuong 寺全景。图片提供:Nguyen Book

乂安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陈氏金芳女士表示:“文物修复最难的是拆除。如何才能在不损坏原有部分的情况下拆除,并在修复工作中重新利用它们呢?有些椽子和锣架拆除后,连同屋顶一起损坏了。或者有些柱子原本坚固,但拆除后内部腐烂,连同部分也倒塌了。此外,在修复公共房屋和寺庙屋顶细部的过程中,一些具有象征意义的陶瓷吉祥物经常被损坏和丢失,要将它们恢复原状并非易事,需要聘请优秀的工匠,并进行细致的评估和监督。”

Nhiều cột, vì gỗ ở đền Làng Danh, xã Lăng Thành (Yên Thành) bị ngấm nước, mối, mục. Ảnh: H.T
安城县郎丹寺的许多木柱已被水浸、白蚁侵蚀,甚至腐烂。图片:HT

根据规定,实施文物修复或修缮项目时,必须完全按照建筑领域项目那样的程序和流程准备相关文件,同时还受到《文化遗产法》的约束。例如,如果是国家级特殊文物,在修复或修缮时,必须按照程序和流程提交总理批准。对于国家级文物,则需要准备相关文件和流程提交文化体育旅游部批准。对于省级文物,则必须获得文化体育部的批准。

同时,为确保文物修复和整修工作切实贯彻落实《文化遗产法》,专业人员必须清楚了解2019年7月31日第15/2019/TT-BVHTTDL号通知中的规定,该通知详细阐述了关于文物保护、修复和恢复的一系列规定。值得一提的是,该通知明确规定,文物修缮施工必须遵守经批准的文物修复施工图纸,遵守质量管理、进度、工程量、劳动安全等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优先采用传统施工方法,注重保留文物的原始元素,在文物修复过程中保护好结构和建筑构件。此外,该通知还要求,文物修复工作必须在文物所在地社区的监督下进行;定期咨询历史见证人、专家、工匠和文物所在地社区的意见。对此,安城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登传表示:“在莲城乡莫庙和朗城乡宋公祠的修复过程中,县里多次督促承包商进行拆除和建设工作。但有些方面,县里需要征求村里长老的意见,例如制作模型,重新利用拆除的部分,尽可能还原原貌。”

Phù điêu, điêu khắc của đình Sừng, xã Lăng Thành (Yên Thành). Ảnh tư liệu: H.T
安城乡(Lang Thanh,Yen Thanh)宋公馆的浮雕和雕塑。图片:HT

然而,在严格按照《文化遗产法》精神,及时修复文物的同时,确保文物原貌的保存,并非易事。在关于义安省文化遗产管理保护现状的报告中,文化体育厅就文物修复和美化工作也坦言:咨询单位缺乏深厚的历史文化、保护和博物馆知识,无法制定文物修复和美化项目;该地区的专业施工单位数量过少,无法满足需求。此外,一些党委和机关对历史文化遗产管理保护的认识和关注还不够深入、不够全面,管理工作还存在松懈的情况;基层文化遗产干部队伍仍然缺乏、薄弱;我省缺乏足够多的优秀专家来管理文物修复和美化工作……

2020年7月,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于管理、保护和提升义安省历史文化遗迹、风景名胜价值的规定的19/QD-UBND号决定,将文物管理权力下放到基层,为地方和社区更积极主动地保护、修复和提升文物价值创造了条件。因此,如果任何地方允许文物受到损坏或违反《文化遗产法》,该地方当局必须承担责任。这项新决定是限制在修复、装饰和提升文物价值过程中不必要违法行为的重要解决方案之一。因此,为了限制在修复和装饰文物过程中违反《遗产法》的行为,文化厅和地方需要加强培训,提高对文物保护和装饰工作的认识,特别是管理人员和直接负责文物的人员;定期监测、检查,坚决查处保护美化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Đình Võ Liệt, xã Võ Liệt (Thanh Chương).
Vo Liet 公社,Vo Liet 公社(Thanh Chu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