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7奠边府胜利纪念日”全国放假的建议

宝钦普 March 16, 2018 06:00

海防市选民请求主管部门考虑将1954年5月7日定为全国性重要节日,全体人民放假一天。

针对这一问题,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向选民作出如下答复:

目前,现行《劳动法》第115条规定,员工仅在以下节假日有权休假并获得全额工资:

- 元旦1天(1月1日);

- 农历新年5天;

- 胜利日1天(4月30日);

- 国际劳动节1天(5月1日);

- 国庆节1天(9月2日);

- 雄王纪念日1天(农历三月初十)。

5月7日为全体公民增加一天休假,必须经国会审议并决定修改《劳动法》第115条。根据《法律文件颁布法》第37条,劳动部将考虑并评估该政策对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影响,并在修改《劳动法》时提交政府和国会审议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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