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用电零售价格表:你越想解决它,它就越复杂。
如果选择“单一价格电价”方案,则只有每月用电量达到或超过 700 千瓦时(相当于每月超过 200 万越南盾)的家庭才应考虑选择该方案。
工贸部刚刚发布了《关于零售电力价格结构的规定》政府决定草案,以修订和取代6年前(2014年4月7日)发布的第28号决定。
尽管有人声称这些方案已经与许多相关利益攸关方进行了广泛讨论,但草案发布后,许多专家立即指出,这些方案不仅未能解决许多家庭在某些时段电费“骤然上涨”的沮丧情绪,而且还加剧了人们对电力定价方法的质疑——该方法过去就存在诸多缺陷。
此次零售电力定价结构修订的根本区别在于,不再只有一种阶梯式零售电力定价选项,而是增加了一种“单一价格零售电力”选项供客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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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用电零售价目表:他们越是想解决这个问题,情况就越复杂。(示意图) |
然而,根据计算,在工贸部提出的三种电价方案下,大多数电力消费者最终支付的电费将高于目前的零售电价。值得注意的是,约有400万用户(目前在六级阶梯电价体系中属于第四级,每月用电量为200-300千瓦时)的电费将上涨3%,因为新的零售电价将第四级和第五级合并为一个级别(具体而言,根据新价格,每月用电量为200-400千瓦时的家庭属于第三级)。
关于“单一价格电价”方案,专家指出,只有每月用电量达到或超过700千瓦时(相当于每月电费超过200万越南盾)的家庭才应考虑采用该方案,因为单一价格电价远非“可负担”。如果按照目前平均零售电价1864.44越南盾/千瓦时(不含增值税)计算,消费者采用单一价格电价方案后,每千瓦时电费将达到约3000越南盾,甚至更高!
此外,该提案同时包含五级零售电价体系和“单一价格”体系,并提出了两种方案(方案2A和2B)。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方案中,为了实现约3000越南盾/千瓦时的“单一价格”(相当于平均零售电价的145%),采用分级电价体系的家庭,如果用电量超过700千瓦时,则需支付超过5000越南盾/千瓦时(相当于平均零售电价的274%)。
此外,为了减轻用电量超过 700kWh 的家庭的压力,我们选择替代方案 (2B),即选择 3,800 越南盾/kWh 的阶梯式电价方案(相当于平均零售电价的 185%),这样一来,每千瓦时“单一价格电力”的支付金额也将接近 3,200 越南盾/kWh(相当于平均零售电价的 155%)。
问题是:工贸部是根据什么依据制定了参考水平并按照草案规定了分级零售电力价格?
之所以采用这些方案,是因为管理机构在计算时确保电力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收入加上工业管理部要求的利润率不会低于预期。这意味着,无论采用单级税率、五级税率,还是单级税率与五级税率相结合的方案,电力行业的总收入都保持不变。
这份草案清晰地体现了社会保障政策——拟议的五级定价体系将现行费率的前两级合并为一个新的级别(0-100千瓦时),同时维持101-200千瓦时区间的现行费率,并提议维持甚至降低该区间的现行费率。这意味着必须对较高级别的费率进行调整以作补偿;如果降低某一级别的费率,则必须提高另一级别的费率以弥补损失。
能源专家指出,目前的平均电价是根据电力行业的总收入除以当年的售电/用电量计算得出的。按照这种计算方法,电力销售收入是否等于核定的平均零售电价加上实际总成本?电力销售总收入以及各居民用户电价档次的收入都需要公开。
工贸部还需要澄清其在新电价方案中提出的零售电价比平均零售电价高出274%的法律依据。它不能像草案那样提出令消费者“困惑”的选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