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地方两级政府运行中简政放权的新方向
9月19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秋代表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签署并颁发了关于地方两级政府分权、授权和确定权限法律实施情况的第192-KL/TW号结论。

逐步提高地方两级政府绩效
第192-KL/TW号结论指出:2025年9月19日,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在审议政府党委关于地方两级政府分权、授权和分工法律执行情况评估报告(意见编号:48-TTr/DU,2025年9月15日)时,作出如下结论:
政治局、书记处基本同意政府党委的报告,对政府党委、国会党委、内务部党委、司法部党委以及各部委、部级机关在提出简政放权、授权和分权任务建议和建议中表现出的积极主动性、努力性和责任感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及时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诸多困难和障碍。高度评价各省、市党委、乡、坊、特区党委在组织落实简政放权任务中表现出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灵活性,以及在组织落实简政放权任务中表现出的果断性和决心,为逐步提高地方两级政府工作效率、效益和效率做出贡献。
补充和完善分权和授权
政治局、书记处责成国会党委指导颁布法律文件,确保根据《政府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以及与法律程序有关的其他问题,关于地方分权的法律体系统一、同步;要求国会进行监督,发现地方存在的不足,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法规的建议。
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责成政府党委指导各部委、部级机关履行以下任务:
认真审查和评估管理中实行分权、授权、委托的可行性,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继续审查专门法律制度,按照“地方决定、地方行动、地方负责”的方针,补充和完善分权放权。
继续加强对地方有效落实放管服任务的指导和支持,特别是提高组织实施能力。
指导内政部、司法部、财政部、教育培训部、科技部、建设部、农业部、环境部等部委开展具体工作,完善和提高简政放权的有效性。

各部委、省、市委书记、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直接检查、评估各部委、地方在乡、坊两级部署的任务,及时给予指导和指示。
全面加强社区建设
结论指出:各省、市党委继续评估地方落实《放权分工法》的能力,及时调整、指导、修改或建议主管部门根据《政府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路线图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修改、发布新的文件。重点领导、指导认真、全面、有效地落实分工任务,及时克服困难和不足,全面加强乡镇一级工作,确保两级地方政府平稳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