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和秘书处关于两级地方政府运作中权力下放和权力下放的新指示。
9月19日,政治局委员、常务委员会书记陈锦图代表政治局和秘书处签署并发布了关于两级地方政府运作中权力下放、权力委托和职权划分法律实施情况的第192-KL/TW号决议。

逐步提高各级地方政府的绩效。
第192-KL/TW号结论指出:在2025年9月19日的会议上,政治局和书记处审议了政府党委关于评估两级地方政府运作中权力下放、授权和划分法律执行情况的报告(2025年9月15日提交的第48-TTr/ĐU号文件),并得出如下结论:
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基本同意政府党委的报告,肯定和赞扬政府党委、全国人大党委、内务部党委、司法部党委等各部委和部级机关积极主动、勤勉尽责地就权力下放、权力分立等任务提出建议和建议,并迅速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诸多困难和障碍。他们高度赞赏省、市委、乡、区、特区党委在组织落实权力下放任务方面展现出的积极主动、创新灵活和坚定决心,为逐步提高两级地方政府的效率和效能作出了贡献。
补充和完善权力下放和分权。
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责成全国人大党委指示颁布有关权力下放和分权的法律文件,确保《政府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的权力下放和分权法律制度的统一性和一致性,以及其他与法律程序有关的问题;并要求全国人大通过监督,查明地方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修改法规的建议,以适应实际情况。
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责成中央党委指示各部委和部级机关开展下列工作:
对与权力下放、授权和管理职责划分相关的任务的可行性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并提出适当的解决方案。
继续审查专门的法律体系,以补充和完善权力下放和分权,遵循“地方当局决定、地方当局行动、地方当局负责”的原则。
继续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和支持,以有效执行已下放和委托的任务,尤其是在提高执行能力方面。
指示内政部、司法部、财政部、教育培训部、科技部、建设部、农业部和环境部开展具体工作,以提高和加强权力下放和分权的有效性。

各部委、省市委书记、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要直接检查和评价各部委、地方政府在乡、区一级执行的任务,以便及时给予指导和指示。
加强乡镇层面的全面建设
结论指出:省市级党委应继续评估地方层面权力下放、权力下放、职权划分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的可行性,根据《政府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路线图和要求以及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指导、修改或者向主管部门建议修改、颁布新文件。应重点带头、指导落实各项权力下放、权力下放任务,及时解决遇到的障碍和不足,全面加强乡级政府建设,确保两级地方政府平稳高效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