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尚未实行历史遗迹和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费制度。
(Baonghean.vn)——全国许多地方已开始对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区、博物馆和文化作品收取门票。然而,在义安省,关于这一问题仍有许多值得探讨之处。
11月8日下午,省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并就义安省人民议会关于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区、博物馆和文化作品门票收费的项目和决议草案提出意见。 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明通同志主持了会议。文化体育厅及其他相关部门、机构和单位的领导,以及荣市人民委员会和雄原县人民委员会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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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照片:Phuoc Anh |
实现财务自立路线图的前提。
“关于义安省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区、博物馆和文化作品门票收费的决议草案,依据的是《地方政府组织法》和《收费法》……我认为我们必须依法办事。如果法律规定收费,我们就必须收费!”——文化旅游厅厅长胡茂成先生在会议开幕致辞中说道。
省文化体育厅厅长仔细分析了收费的目的。其目的是在法律框架内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收费活动;落实社会化政策,动员社会各界为发展公共服务活动贡献力量,并逐步减少国家对公共服务的财政补贴。此外,这些费用还将用于补充历史遗址、文化作品和博物馆的保护、修复和修缮资金。
文化旅游部拟定的收费决议草案明确规定,收费对象为越南和外国游客;免收费对象为重度残疾人士、越南英雄母亲和6岁以下儿童;可享受减免收费的对象为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士以及享有文化旅游优惠政策的人士…… 16岁及以上成人每次参观费用为20,000越南盾,6岁至16岁以下儿童每次参观费用为每人10,000越南盾。 |
文化旅游厅已制定一份包含 13 个历史遗址、风景名胜、博物馆和文化作品的清单,这些景点可能会收取门票:金莲历史遗址、长本历史遗址、光中寺和决山森林公园、黄梅寺、玉米寺、夸山寺、德皇寺、强寺、溪肯瀑布、茶岛和桥桥水坝、义静苏联博物馆、义安博物馆和归州县民族文化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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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旅游厅厅长胡茂成先生在会上发言。照片:福英 |
根据对游客收费的估算,如果实施,长本历史遗址(杜良县)可带来超过11亿越南盾的收入;鸿山寺(荣市)和玉米寺(黄梅镇)可带来超过13亿越南盾的收入;光中寺(荣市)可带来9.5亿越南盾的收入……
文化和旅游部部长强调,这是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为公共服务活动实现财政自主的路线图奠定了基础。
应进一步考虑对参观历史遗址收取费用。
这是会议上多个部门和机构代表的意见。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的一位代表表示,在风景名胜区、博物馆和文化遗址收取费用是合理的,但在历史遗址收取费用则需要进一步考虑。“历史遗址与人民的精神生活息息相关;如果我们现在就开始收费,会不会引起公众的强烈反对?我们需要重新评估可行性,然后再决定是否在历史遗址收取费用。”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国庆先生赞同这一观点,并建议或许应该调整收费结构。他认为,与其收取门票,不如采用服务费,这样会更加灵活。他指出,对于某些景点,例如金莲历史遗址(南丹),收取门票可能并不合适。
“有些宗教场所是当地居民很久以前自己建造的。人们每月或每年都会来这里供奉香烛和礼物,而不是来观光的。我们如何才能确定他们是当地人还是游客,从而收取正确的费用呢?”——陈国庆先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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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客参观长汶历史遗址。(档案照片) |
关于税收征管管理,各方提出了诸多关切。根据决议草案,收费的征收、上缴、管理和使用制度分为两类:收取历史遗迹门票的单位可保留所收门票总额的80%用于支付服务运营成本,剩余20%上缴国家财政;收取景区、博物馆和文化作品门票的单位可保留所收门票总额的90%用于支付服务运营成本,剩余10%上缴国家财政。
财政部和司法部的代表提出疑问:“文化和旅游部在起草这项决议时,必须明确上述单位保留的80%和90%的资金将用于何处?收入水平和保留比例应根据每个历史遗址、风景名胜区、博物馆和文化作品的实际情况而定。”
旅游部门的一位代表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关于门票费用,一些旅行社认为每位国内游客2万越南盾的价格过高。决议需要明确说明游客支付门票后可以获得哪些权益,例如导游服务和仪式……如果说明不明确,可能会被误解为仅仅是门票。”
鉴于各部门和机构代表提出了不同的意见,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明通要求文化和旅游厅充分吸收和综合各方反馈,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决议草案。目前,该省暂不征收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区、博物馆和文化作品的门票。
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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