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法》规定,为国防安全目的收回土地有哪些条件?
根据2024年《土地法》,出于国防安全目的收回土地的条件是什么?这是义安省杜良县泰辉英先生关注的问题。
回复:根据2024年《土地法》第80条规定,为国防安全、国家利益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收回土地的理由和条件如下:
- 为国防安全、国家利益、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收回土地,应当符合2024年土地法第78条或第79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该项目已纳入主管部门批准的区级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 项目具有按照公共投资法规定作出的投资决定、按照公私合作方式投资法规定作出的投资项目批准决定;
+ 该项目已获得批准投资政策的决定、同时批准投资政策的决定、以及根据投资法的规定由国会和总理批准投资政策的权限批准投资项目的投资者的决定;
+ 因国防安全需要收回土地,须持有2024年《土地法》第84条规定的国家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
- 2024年《土地法》第80条第1款规定的项目,如存在土地使用进度阶段,则应按照项目投资批准文件及决定中确定的投资项目进度收回土地。
-为国防、安全、社会经济发展等目的、为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收回土地的条件是,按照2024年《土地法》的规定,完成补偿、支持、安置计划和安置安排的批准。
- 2024年土地法第79条第26、27款规定的土地收回,必须符合2024年土地法第80条第1、2、3款规定的条件,并设立国家投资的土地基金,用于依法管理、开发或分配、出租给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