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用电最高零售价仍为每千瓦时2701越南盾。
零售电价结构仍按现行规定分为6个档次,而不是像之前提议的那样降为4个档次。
经过多次修改并听取各部委、行业协会等的意见后,总理关于电价结构的决定草案正在接受工贸部的咨询。该规定分为6个步骤,价格逐渐增加,尽管过去曾有很多建议改变这种计算方法。
以2017年12月起实施的平均零售电价为每千瓦时1,720.65越南盾(不含增值税)计算,各级家庭用电零售价为每千瓦时1,549至2,701越南盾。这也是自2017年12月初起上调6.08%后的现行零售电价。
居民用电零售价 | 电价(越南盾/千瓦时) | 与平均零售电价相比 | |
1级 | 0 - 50 千瓦时 | 1,549 | 92% |
2级 | 51 - 100 千瓦时 | 1,600 | 95% |
3级 | 适用于 101 - 200 千瓦时 | 1,858 | 110% |
4级 | 201 - 300 千瓦时 | 2,340 | 138% |
5级 | 301 - 400 千瓦时 | 2,615 | 154% |
6级 | 适用于 401 千瓦时及以上 | 2,701 | 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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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磋商过程中,工贸部已制定了多种零售电价结构方案,电价等级之间的差距从6个等级缩减为3或4个等级。具体而言,按照方案1A,零售电价结构缩减为3个等级,其中最低等级为50千瓦时,价格为每千瓦时1484越南盾;第二等级为51-300千瓦时,价格为每千瓦时1768越南盾;第三等级为301千瓦时及以上,价格为每千瓦时2559越南盾。
情景2A 零售电价分为4个档位,最低仍为50千瓦时受价格影响1,484 越南盾/千瓦时。2 级电价为 51-200 千瓦时,价格为 1,668 越南盾/千瓦时;3 级电价为 201-400 千瓦时,价格为 2,327 越南盾/千瓦时。401 千瓦时及以上的 4 级电价为 2,587 越南盾/千瓦时。
2B 方案最低起价为 100 千瓦时,价格为每千瓦时 1,506 越南盾,最高仍为 401 千瓦时,价格为每千瓦时 2,587 越南盾。
针对该电价表,越南电力协会建议,应以101-200千瓦时的用电量为基准,以平均零售电价的100%来计算其他用电量。
不过,工贸部表示,应保留目前的 6 步划分,并认为:由于第一级(0~50千瓦时)及第二级(51~100千瓦时)零售电价分别按平均零售电价的92%及95%计算,因此后续各级电价将逐步调整,以弥补前两级电价的不足,同时达到鼓励节约用电、高效用电的目的。
工贸部表示:“将零售电价分为6个等级,可以避免实际操作中的混乱。”
根据最新征求意见稿,平均零售电价结构仍为6个档位。 |
该机构还表示,如果家庭电价方案以4级而非6级实施,将会增加每月用电量低于50千瓦时的家庭的电费,同时,由于第一步电价的提高,贫困家庭和社会政策家庭的预算支持金额每年将增加约2580亿越南盾。
工贸部分析,电费上涨主要影响每月用电量51-100千瓦时和201-300千瓦时的中低收入群体,约860万户家庭受此影响,占全国2410万户家庭总数的36%。每月用电量300千瓦时及以上的家庭将享受电价下调。这在当前时期并不合适。
此外,电子电表的安装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抄表和电费结算工作将更加公开透明。电力用户能够实时掌握每月的用电量,通过电表读数的透明化记录,家庭用电阶梯数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