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土地法》对为国防和安全目的征用土地有何规定?
根据《土地法》,为国防和安全目的征用土地有哪些规定?这是裴越河先生(义安省归合县)关心的问题。
回复根据2024年《土地法》第78条(该条规定了为国防和安全目的征用土地的程序),国家在下列情况下应当为国防和安全目的征用土地:
1. 用作军事基地或办公场所;
2. 建立军事基地;
3. 建设国防设施、战场和特殊国防安全工程;
4. 建设铁路车站、港口以及军事和安全通信设施;
5. 建设直接服务于国防和安全的工业、科学技术、文化和体育项目;
6. 作为人民武装力量的宝库;
7. 建设射击场、训练场、武器试验场和武器销毁场;
8. 作为人民武装部队的训练设施、专业训练发展中心、康复、功能恢复设施和体检治疗设施;
9. 为人民武装部队建设官兵住房;
10. 用作国防部和公安部管理的囚犯、被拘留者和学生的拘留设施;临时拘留中心;义务教育设施;感化院和劳动改造、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