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土地法》如何规范为国防和安全目的征用土地?
《土地法》如何规范用于国防和安全目的的土地征用?这是裴越河先生(义安省贵合市)关心的问题。
回复:根据2024年《土地法》第78条规定,关于为国防安全目的收回土地的规定如下:国家在下列情况下,为国防安全目的收回土地:
1.作为军事基地、办公场所;
2.军事基地;
3.国防工程、战场和国防安全专用工程建设;
4、车站、港口、军事、安全信息工程建设;
5.直接服务于国防、安全的工业、科技、文化、体育工程建设;
6.作为人民武装力量的仓库;
7.建造射击场、训练场、武器试验场、武器销毁场;
8.作为人民武装部队的训练设施、职业培训和发展中心、护理、疗养和康复设施、医疗检查和治疗设施;
9、建设人民武装部队官邸;
十、国防部、公安部管理之看守所、暂准羁押处所、义务教育处所、工读学校及供罪犯、受刑人、学生使用之劳动、教养、职业辅导、职业训练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