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获得至少三分之二的全国人大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信任度低”评价的人,应该鼓励他们养成辞职的习惯。
(Baonghean.vn)——这是陈德顺少将在5月30日下午与来自义安省、北干省和薄寮省的国会代表团组成的第三小组进行讨论时发表的观点。
在党的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团长、义安省人民议会主席泰清贵同志的主持下,国民议会代表小组讨论了关于对由国民议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位进行信任投票和不信任投票的决议草案(修订版);以及关于试点一些具体机制和政策以促进胡志明市发展的国民议会决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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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小组讨论之前,国会在国会大厦奠鸿厅举行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对国会和人民委员会选举或批准的官员进行信任投票和不信任投票的决议草案(修订版)的介绍和报告。照片:光庆 |
在讨论中,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义安省代表陈德顺少将强烈赞同修改关于对国会和人民委员会选举或批准的职位进行信任投票和不信任投票的第85/2014/QH13号决议,以便将2023年2月2日政治局关于对政治体制领导和管理职位进行信任投票的第96-QĐ/TW号条例制度化。
基于此,陈德顺少将还提出了一些与信任投票和不信任投票原则有关的观点;特别是关于评估对接受信任投票或不信任投票的人的信任程度的依据。
代表们认为,关于对国民议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官员进行信任投票和不信任投票的决议草案(修订版)明确规定了接受信任投票者必须报告的内容,包括向国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提交的活动报告和财产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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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义安省代表团代表陈德顺少将在第三组讨论中发言。照片:清龙 |
然而,根据分析,国会和省人民议会信任投票的对象包括由国会和省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官员。陈德顺少将建议,对于经国会和省人民议会批准的官员,除了决议草案中规定的报告外,还需要直接管理机构提交一份补充报告,以加强直接管理者在评估中的作用和责任。
此外,义安省代表指出,目前对官员的评估涵盖多个方面,所有评估过程都包括来自其居住地的意见,因此建议国会和人民议会在评估官员时,也应纳入其居住地的反馈。这将“为国会代表提供非常具体的信息,以便他们做出准确的评估;同时,也能让这些官员与居住地保持更频繁、更紧密的联系。”
关于对接受信任投票者的后果规定,顺将军指出,该草案包含许多创新之处,具体而清晰。他还建议,如果接受信任投票者获得三分之二或以上国会代表或人民议会代表的“低信任度”评级,则应鼓励其辞职;草案中规定的程序——即“有权提名该人供国会或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机构或个人负责将此事提交国会或人民议会,在当次会议或最近一次会议上予以罢免”——不应实施,以免助长辞职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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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法律委员会常务委员、义安省代表团代表黄明孝在第三组讨论中发言。照片:清龙 |
针对上述内容,代表义安省的国会法律委员会常务委员黄明孝议员指出,要使信任投票有效,了解受评对象的信息至关重要。基于此,黄明孝议员提议,决议草案应增加一项条款,责成国会常务委员会收集受评对象在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执行情况,以便为国会议员的评估提供补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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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委常委、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武氏明生代表在讨论中发言。照片:清龙 |
关于国会关于试点胡志明市发展特殊机制和政策的决议草案,义安省委常委、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武氏明生代表强烈赞同发布一项新决议,以取代2017年发布的国会关于试点胡志明市发展特殊机制和政策的第54/2017/QH14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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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义安省的国会代表在第三组讨论会上。照片:Thanh Long |
鉴于此时颁布关于胡志明市的新决议是必要且恰当的;任何拖延都将导致该市错失发展机遇,使其无法发挥中央政府赋予其应有的作用、地位和责任,义安省代表建议,胡志明市的新政策需要具有开创性、卓越性、实质性,并与其潜力相称;确保其可行性和适应性。
此外,突破性机制需要与能力、管理、运营和控制齐头并进;确保透明度、广泛影响和深远作用,不仅对胡志明市,而且对该地区和整个国家,特别是对拥有特殊机制的省市,产生积极影响。
与会代表还指出,必须加强权力下放和权力分散,同时提高问责制;需要建立加强人民监督的机制;建立保护和鼓励那些热情高涨、敢于思考、敢于行动、敢于创新、敢于承担责任的人的机制;要增加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执行情况的规定;尤其要建立以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为核心的人民监督机制,按照“党领导、国家管理、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为核心、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
代表武氏明生还表示:人民的状况和权利必须公开透明地披露;应该制定具体规定,以增进公众共识,减少人民的投诉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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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委书记、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清贵同志主持了第三组的讨论。照片:清龙 |
小组讨论结束后,党的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团长、义安省人民议会主席泰清贵代表总结并强调,应进一步讨论关于对由国民议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位进行信任投票和不信任投票的决议草案(经修订);以及关于试点一些具体机制和政策以促进胡志明市发展的国民议会决议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