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整顿医疗检查和治疗服务广告活动
在义安省,仍有一些医疗机构宣传医疗检查和治疗服务,引起误解并影响人们的权利。
3月17日,卫生部乂安省向卫生监察局;卫生部、人民议会办公室-各区、镇、荣市人民委员会;全省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发出第862/SYT-NVY号公函,关于“加强义安省医疗检查和治疗服务广告活动的整顿”。

文件指出:“卫生厅历来多次印发文件,对全省医疗检查治疗服务广告内容的确认进行指导和督促。但经检查监督,仍存在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检查治疗服务广告内容未经主管部门确认、内容缺失、业务范围标注不准确等情况,造成误解,影响群众合法权益。”
针对此情况,卫生部要求全省公立和非公立医疗诊疗机构严格按照第09/2015/TT-BYT号通函的规定和卫生部关于医疗诊疗服务广告内容核发程序的指示,落实医疗诊疗服务广告内容确认工作;及时审查正在发布广告的医疗诊疗服务,并按规定完成广告内容核发程序。
义安省卫生厅指派督察局主持、配合医务厅审议并指导成立检查组,对全省医疗机构医疗检查、治疗服务广告宣传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检查。在检查、审查和监督过程中,如发现医疗机构不符合现行规定,建议记录在案,并根据政府2021年3月29日第38/2021/ND-CP号关于文化广告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法令规定进行处罚。
各县、镇、荣市卫生局要将医疗检查、治疗服务广告活动内容和规定发布到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检查、治疗服务广告遵守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行政违法行为依法向卫生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