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查处并处罚持有非法捕鱼设备的渔船船主。
1月13日上午,省渔业和渔业检验部门与Cua Lo管制站-Cua Lo-Ben Thuy港口边防哨所协调,对来自Dien Chau乡的一名渔民处以罚款,原因是该渔民非法在其渔船上运输和持有渔具。
具体来说,据省渔业和渔业检验部门称,1月13日上午,在Cua Lo附近海域进行联合巡逻时,两部门联合工作组检查发现,一艘属于来自奠洲(原玉碧乡)的渔民武世泰(1970年生)的船,船牌号为NA-80228-TS,在Cua Lo沿海海域作业,船上正在运输和存放一台电击装置,该装置包括一台发电机、电线和数百米长的渔网,这些渔网正在船上组装。

省渔业和渔业检查分局渔业检查部门的代表表示,这艘长13.6米的渔船拥有所有必要文件,包括渔船登记证、船员名册、技术安全证书和二级渔船船长证书。报告中,工作组明确指出,使用电击捕鱼这种破坏水生资源的捕鱼方式,已被2017年《渔业法》明令禁止,并将根据政府法令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

在将船主带到边防站整理案卷和证据后,专案组撰写了报告并将案件移交。Cua Lo-Ben Thuy 港口边防站依据《关于处理渔业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第38/2024/ND-CP号法令》第28条第3款的规定,对该渔船船主处以1250万越南盾的罚款。除罚款外,所有没收物品,包括发电机、渔具、电击马达和电线,均被扣押,该渔船船主的船长和轮机长证书也被吊销3至6个月。

义安省渔业和渔业检验局局长麦鸿峰先生补充道:在捕捞高峰期,各职能部门将加强巡逻和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指导并提出彻底处理方案。此前,1月9日和12日,琼芳边防站查获并处罚了一名渔船船主,该船船主在船上藏有2.4公斤疑似爆炸物、雷管和缓燃引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