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执行2018年的社会住房贷款政策

December 22, 2017 07:51

越南社会政策银行的一位代表表示,该行将于2018年正式启动购买社会住房的贷款。对于那些希望在30万亿越南盾一揽子计划资金发放多年后获得优惠贷款购买社会住房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当30万亿的资金用完时,梦想就很难实现了。

阮庄女士(河内市龙边区)刚结婚不久,但她和丈夫就提前做好了攒钱的准备,打算婚后一起买房。攒够钱后,他们正积极地在谭贞区的一个楼盘登记购房,这时政府推出了30万亿越南盾的优惠贷款方案。

“我们只能等待下一批物资发放,因为我们的收入有限,我们不敢以市场利率借钱,” Trang 坦言道。

Dong Mo - Dai Kim 社会住房项目(河内黄迈区)。照片:Minh Nghia/越通社

关于社会住房的第100/2015/ND-CP号法令的颁布令许多人感到高兴,其中包括庄女士和她的丈夫。根据该法令,总理决定通过社会政策银行购买社会住房的贷款利率仅为4.8%/年。然而,由于资金配置困难,这项信贷政策尚未得到落实。

据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主席黎黄洲先生称,实际上,无论是投资者还是社会住房的受益者都无法获得优惠信贷来源,因此他们面临诸多困难。

对于已签署社会住房购买合同但因项目尚未完工而未在2016年收到房屋的客户,自2017年1月1日起,将无法继续获得30万亿越南盾的优惠贷款,且没有其他优惠贷款来源可以替代。这些客户要么需要提供抵押品,以高利率向商业机构借款,要么需要以极高的利率向社会机构借款。

与此同时,自2016年6月1日起,社会住房项目的投资者仍需继续以更为严格的条件借入商业贷款来完成建设。因此,投资者和购房者都面临着困难。

2018年会有一条“出路”。

在《住房法》和政府指导文件明确规定社会政策银行实施社会住房贷款计划后,社会政策银行立即采取措施做好准备,一旦政府提供资金实施该计划,社会政策银行就立即实施贷款。社会政策银行将购买/分期付款购买社会住房的贷款计划明确认定为一项高度人性化的计划,是全社会所期待的。

越南社会政策银行副总经理阮文礼先生。

越南社会政策银行副总经理阮文理先生表示:“目前,政府已拨款5000亿越南盾给该银行用于实施这项政策。该银行也筹集了另外5000亿越南盾。此外,许多地方政府也计划委托该银行为该项目提供贷款。2018年,越南社会政策银行将正式开始提供用于购买/分期付款购买社会住房的贷款。”

许多人感兴趣的内容是第 100/2015/ND-CP 号法令第 13 条第 5 款的规定:“从社会政策银行借款的家庭和个人客户必须每月在社会政策银行进行储蓄存款,最短期限为 12 个月,存款金额按照贷款机构的规定执行。”

关于这个问题,阮文礼先生表示,社会政策银行有两种方法:一是先放贷后储蓄存款;二是先储蓄后放贷。

“这两种方法都是合法的。存入储蓄的客户需要明确说明,这种储蓄活动不是为了赚取利息,而是借款人为了参与贷款项目而积累的股权资本,”李先生解释说。

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提议,国会、政府和国家银行应在2018-2020年期间,每年拨款约1万亿至2万亿越南盾,用于资助社会住房受益人贷款,年利率约为4.8%。该协会建议将这笔资金拨付给越南社会政策银行以及四家信贷机构——越南外贸银行(Vietcombank)、越南工商银行(Vietinbank)、越南农业银行(Agribank)和越南投资发展银行(BIDV)——用于实施贷款。

从长远来看,该协会建议国民议会、政府和国家银行建立一种机制,根据《住房法》的规定,对社会住房项目的投资者实施优惠信贷政策,首先是对出租型社会住房项目实施优惠信贷政策,类似于上届政府 2013 年 1 月 7 日通过的第 02/NQ-CP 号决议,以降低社会住房的成本。

据 Hoang Duong/baotintuc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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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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