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黄义孝同志担任义安省人民议会主席。
国会主席陈清满代表国会常务委员会签署决议,批准2021-2026年义安省人民议会主席的选举结果。

2024年11月26日,国民议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第1302/NQ-UBTVQH15号决议,批准[姓名缺失]同志当选义安省人民议会2021-2026年主席。黄义孝- 省委常务副书记,自2024年11月18日起生效。
国会常务委员会责成义安省人民议会代表团事务委员会主任、义安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和黄义孝同志负责执行本决议。
此前,11月18日下午,在第18届省人民议会第24届会议上,100%出席的代表选举[姓名]同志为主席。黄义孝- 省委常务副书记通过秘密投票当选为义安省人民议会第十八届主席(2021-2026 年)。
义安省人民议会投票通过了确认选举结果的决议,出席代表100%投了赞成票。
根据《地方政府组织法》,省人民议会主席和副主席的选举结果必须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义安省委常务副书记黄义孝当选为义安省人民议会主席,接替其前任泰清贵。泰清贵根据2024年10月25日政治局第1620-QĐNS/TW号决定,被调任为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人民议会主席负责领导同级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的活动,并代表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与人民议会、国家机关、越南祖国阵线常务委员会、同级阵线成员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保持联系。
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是人民议会的常设机构,履行地方政府组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规定的职责和权力;对人民议会负责并报告其工作。
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由省人民议会主席、省人民议会副主席以及各委员会主任组成。此次改组后,义安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成员如下:黄义孝先生——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阮南定先生——省委常务委员、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如魁先生——省委常务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以及四名常务委员:曹进忠先生——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主任;范清忠先生——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朱德泰先生——省人民议会文化社会事务委员会主任;罗氏金银女士——省人民议会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