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因违反矿产开采法规被罚款近8亿越南盾。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裴清安刚刚签署了一项决定,对河内宝石黄金股份公司处以总计 782,800,000 越南盾的罚款,原因是该公司在周平乡(归州县)的矿产开采活动中违反了 13 项行政法规。
此外,该公司被责令返还非法所得利润 137,748,000 越南盾,并被暂停使用工业炸药两个月。
具体而言,6月16日第54/QD-XPHC号决定明确指出,河内宝石黄金股份公司存在13项行政违规行为,其中包括:
初犯:在周平乡行政边界内占用农业用地(不包括稻田、特殊用途林地、保护性林地和生产性林地)。占用农业用地总面积为1.28公顷;
第二次违规:未按规定正确或完全执行批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结果的决定内容之一(具体而言:该公司未建造排水沟系统以收集雨水径流;未建造改良水箱(Bastaf)以收集和过滤生活污水);
第三项违规:危险废物储存区布置不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具体而言:检查时,危险废物储存设施缺少用于储存危险废物的隔间、容器和箱子,并且没有按要求张贴标明危险废物类型的标签);
第四项违规:未按要求编制和向主管国家机构提交环境保护报告(具体而言:2023 年和 2024 年,该公司未按要求编制和向主管国家机构提交年度定期环境报告);
第五项违规:未按规定标记许可矿区角点(具体而言:检查时,该公司已按矿区许可证标记了角点,但标记不符合规定(标记宽度仅为 10 厘米,而规定尺寸为 30 厘米);
第六项违规:未在矿山出矿区运输原矿的地点安装称重站,以监测和存储相关信息(露天采矿);
第七项违规:未能编制完整的记录、文件和相关材料以确定实际年度采矿产量(具体而言:2023 年和 2024 年,公司未编制根据露天开采法按采矿层划分的矿物体积验收结果表;未根据矿山现状的地图、横截面图、称重站统计数据和发票/文件编制实际年度采矿产量汇总表);
第八项违规:矿产开采(不包括河床、溪流、湖泊和河口的沙砾;内陆沿海水域的沙砾),开采总面积超过许可采矿边界(地表)不足 0.1 公顷(具体而言:检查时,该矿业公司在矿区东侧(毗邻 4 号标记)超出自然资源和环境部(现为农业和环境部)颁发的许可边界 626 平方米);
第九项违规:未将批准的矿山设计提交给主管矿产资源的国家管理机构(具体而言:该公司未按要求将批准的矿山设计提交给自然资源和环境部(现为农业和环境部)、建设部和工业贸易部);
第十项违规:爆破通行证不完整(具体而言:(1)通行证缺少“根据批准的爆破计划”的内容;(2)在编制爆破通行证的过程中,公司未在第十一部分——技术安全措施中记录内容);
第十一项违规:未在工业炸药和爆炸物前体仓库办理工业炸药和爆炸物前体进出口手续(具体而言:自2024年10月起至检查时,该公司未在工业炸药仓库办理工业炸药和爆炸物前体进出口手续);
第十二项违规:未按法律规定对防雷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具体而言:在使用工业炸药储存设施期间,公司未对工业炸药储存设施的避雷针进行定期电阻测量);
第十三项违规:未建立工业爆炸物储存设施的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对措施,同时仍将该项目投入运营(具体而言:在检查时,该公司尚未建立工业爆炸物储存设施的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对措施,但仍将该项目投入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