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侵权案件1200起
据工贸部竞争管理司统计,2016年,该部门受理投诉案件近1200起,反映和解决了涉及生活必需品、电话、电信、家用电器等行业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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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消费者信心是当今许多企业面临的一大挑战。 |
其中,数量、质量、交货时间等问题占比超过23%,是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发生率最高的问题。
典型案例包括:通过电话赢取泰国阳黄公司礼品券等形式进行虚假广告;通过网站、电视促销节目、Facebook等渠道销售与宣传不符的产品。许多销售网站利用网上购物的契机,提供与广告不符的产品……
这些案件表明,消费者权益受到的侵害日益严重,不仅给消费者带来损害,也影响到商家的声誉和品牌。
越南零售商协会妇女消费者俱乐部主席阮氏琼池女士表示:“消费者确实需要企业和制造商提供的信息来识别商品的原产地。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并确保这些产品不仅是国内品牌,也能销往国外消费者。这体现了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平衡。企业和贸易商的作用至关重要,这确保了消费者所需的质量。”
如今,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消费者信任,消费者提出了诸多权利,主要包括:“使用安全产品的权利;产品知情权;选择权”。在经营方面,需要把握消费者的心理,其中需要注意以下标准:产品质量有保证、包装精美、产地明确、价格合理、品质优良、设计美观……
随着越南融入东盟并签署多项自由贸易协定,来自东盟国家的消费品不断涌入,给越南商品带来了巨大压力,因此建立消费者信任至关重要。这也是市场上许多大型品牌企业仍在努力解决的问题。
拉多达股份公司副总经理陈英俊先生表示:“在当前形势下,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我们始终在思考,如何确保交付给消费者的产品确实是公司的产品,真正是最高品质的产品。秉承这样的标准,公司将努力为市场带来最高品质的产品,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实施多年,但其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局限性:企业或个人对产品质量不重视,为了牟利不惜“规避法律”,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
越南标准与消费者保护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阮孟雄建议:“消费者需要依法负责履行自己的义务。除了权利之外,还有两项义务,就是在购买前仔细检查商品的产地和质量。”
此外,洪先生表示,消费者必须确保环境保护,或者说消费文化应该是经济的。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他们必须负责向国家机构和商业组织报告,以便采取处理措施。
在日前举行的“越南消费者权益日”启动仪式上,工贸部长陈俊英呼吁全社会参与保护消费者权益,共同建设富裕文明的社会、健康可持续的商业和消费环境。
希望企业切实履行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把消费者的需求和愿望转化为企业竞争和发展的动力。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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