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谋杀和故意伤害被判入狱11年
(Baonghean.vn)-5月30日,在荣市,最高人民上诉法院审理了2010年底发生在越南义安省演州县的一起谋杀和故意伤害案。
据乂安省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2010年10月26日晚,安城县寿清乡第8村居民阮文海(1990年生)、阮文忠(1990年生)、张文莺(1992年生)和安城县红城乡同五村居民阮文峰(1993年生)参加完朋友婚礼后,互相邀请到演州县演海乡游玩。因与演海乡第8村居民阮文勇、黎文俊发生冲突,四人冲进去殴打阮文勇、黎文俊。打斗中,阮文海掏出隐藏的弹簧刀,向阮文勇、黎文俊刺伤数刀。最终,阮勇当场死亡,黎文俊身受重伤,致残率达24.2%。
对被告人判刑。
一审法院判处:阮文海因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9年,因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2年,共计11年有期徒刑,赔偿被害人家属8100万越南盾;阮文忠、张文莺因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18个月,阮文峰因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15个月,缓刑29个月。
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