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名新山一机场恐怖分子请求减刑
阮天及其同伙制造炸弹,在同奈省新山一机场和扣押车辆的仓库实施恐怖行为,并要求减刑或抗辩无罪。
6 月 4 日,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 Dang Hoang Thien(25 岁)和 Nguyen Duc Sinh(33 岁,来自广义省)因犯针对人民政府的恐怖主义。
就此案,Thien的12名同伙也请求减刑或拒不不认罪。Le Thi Thu Phuong(22岁,Thien的女友)因犯有以下罪行,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未举报犯罪。
今天,蒂恩出庭。照片:阮成。 |
身穿橙色T恤、戴着厚厚眼镜的Thien看起来比出庭时胖了不少。这位年轻人语气清晰地承认了新山一机场爆炸案和同奈汽车库爆炸案。但他表示,自己的行为仅触及1999年《刑法》第84条第3款,可判处2至7年有期徒刑。监禁,而不是一审法院适用的16年。
一审判决认定,陶明君在国外流亡,领导了一个反政府组织。自2016年以来,他一直通过社交网络并伙同范利莎拉拢国内外大批人员组成“行动团”,实施以“杀光、烧光、毁光”为目标的恐怖袭击。
新山一机场恐怖袭击计划
在关注范丽莎(Pham Lisa)的Facebook一段时间后,Thien加入了她的组织。4月中旬左右,Thien被指派研究和购买制造可遥控引爆的汽油弹的材料,并计划在4月30日国庆节期间与同伙一起焚烧新山一机场。范丽莎通过其女友的账户向他转账近1200万越南盾,用于购买这些材料。
范丽莎还派吴翠祥伟(Ngo Thuy Tuong Vy)、张晋发(Truong Tan Phat)和阮氏忠(Nguyen Thi Chung)参与其中。阮氏忠准备了两枚藏匿于纸箱中的汽油弹,计划于4月22日晚在机场引爆。按照计划,阮氏忠将一枚汽油弹放置在停车场三楼,阮氏忠则将另一枚放置在国际航站楼9号柱上。
被告人在法庭上。截屏。 |
当天下午6点,Thien将两个纸箱运到黄文树公园(机场附近),并交给Vy和Phat其中一个,并指导他们如何引爆。然而,由于担心后果严重,Phat取出了遥控器的电池,以防止炸弹爆炸。两人随后将纸箱放置在预定位置。炸弹在国际航站楼被乘客发现,并报告给航空安保人员进行处置。
与此同时,Thien将剩余的汽油弹带到停车场三楼,然后下到一楼引爆。由于距离太远,信号无法传输,所以炸弹没有爆炸。
接到Phat的通知,国际航站楼的炸弹失效了,Thien便将炸弹从停车场转移到Vy那里去替换。炸弹爆炸后,乘客惊慌失措,四处逃散。机场安保人员封锁了现场,以防止造成进一步的损失。
审判现场安保措施加强。照片:阮清。 |
同奈省缴获车辆仓库被焚毁
四月初,在新山一实施爆炸之前,辛和蒂恩制造了三罐毒气弹,每罐装有四个小型煤气罐。两人和五名同伙将毒气弹扔进了同奈省边和市警察局交通违规者临时收容所。此次事件彻底摧毁了仓库,损坏了320辆汽车,造成近13亿越南盾的总损失。
尽管知道 Thien 参与了两起爆炸事件,Le Thi Thu Phuong(22 岁,Thien 的女友)并没有向当局举报。
当局还发现,范丽莎还组建了许多其他团体,准备在全国多地发动恐怖袭击。其中,辛和黎雄强前往柬埔寨购买枪支子弹制造武器。另一个由裴公清领导的团体则负责发展势力,制造烟雾弹和汽油弹,炸毁多位领导人的房屋,并在巴黎圣母院组织抗议活动。
Quan 和 Pham Lisa 目前正在国外,因此当局将稍后处理此案。
去年底,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判处Thien有期徒刑16年,Sinh有期徒刑10年,其余13名同伙分别被判处5至14年有期徒刑。被告服刑期满后,还将被软禁在原居住地3至5年。
上诉听证会预计将持续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