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罗省被起诉的16名官员是谁?
在山罗水电站区域土地补偿过程中,山罗省17名官员故意违反国家规定,缺乏责任感,造成严重后果,其中该厅两名副厅长被捕,该省和芒罗县多名官员也“涉案”。
11月16日至18日3天时间里,山罗省公安局侦查安全局主持并配合省人民检察院及相关职能单位对15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令,予以临时拘留;对2名与山罗水电站地区土地补偿案件有关的犯罪嫌疑人执行禁止离开居住地的命令。
11月19日下午,山罗省公安局侦查安全局发布消息称,在一批“涉案”官员中,12人因涉嫌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刑法第165条)被起诉,4人因涉嫌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刑法第285条)被起诉。
![]() |
潘进田先生(1975年出生)——山罗省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在担任芒罗县人民委员会常任副主席期间,因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被起诉并拘留。 |
因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而被追诉的官员包括:
1. 张俊勇先生(1960年生)——曾任芒罗县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县赔偿、扶持与安置委员会主席。被捕时,任山罗省财政部副部长。
2. 潘进田先生(1975年生)——曾任芒罗县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县赔偿、支持和安置委员会主席。被起诉和拘留时,他担任山罗省自然资源与环境部(TNMT)副部长。
3. 潘德政先生(1961年生)——曾任芒拉县安置管理委员会主任、补偿、支持和安置委员会常任副主席。被拘留时,他担任芒拉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
4. 潘春科先生(1974年生)——芒拉县移民安置项目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5. 陈孟智先生(1977年出生)——芒拉县移民安置项目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芒拉县补偿、支持和安置委员会成员;
6. Mai Van Quang先生(1973年出生)——山罗省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土地登记处副主任。
7.裴文陈先生(1979年生)——山罗省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土地登记办公室技术处测量队队长;
8.武红江(1984年生)——宝平咨询测量股份公司测量队队长;
9. 阮文成先生(1970年出生)——技术部副部长(山罗省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技术中心)。
![]() |
张俊勇先生——原芒罗县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县赔偿、扶持与安置委员会主席。被捕时,他担任山罗省财政部副部长(照片由山罗省警方提供)。 |
10.黎光维先生(1986年生)——芒拉县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官员、评估小组成员、专家;
11. Ngo Xuan Van先生(1964年出生)——专家,芒拉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评估团队成员;
12.同文成(1979年生)——原芒拉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被起诉时任芒拉县清化乡党委书记。
因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被追诉的官员包括:
13. Trieu Ngoc Hoan先生(1958年生)——山罗省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
14. Soi Ngoc Hung先生(1967年生)——山罗省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土地登记处处长;
15.杜进东先生(1978年生)——山罗省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技术中心主任。
16. Ca Van Tinh 先生(1979 年出生) - 前 Ta Bu 公社地籍官员,现任 Muong La 区 Ta Bu 公社军事司令部司令。
目前,山罗省警察安全侦查局正在调查此案,并将于近期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
据 Dan Tri 称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