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老板”挪用公款“招待”亲属被判入狱16年

安琼 DNUM_BAZAEZCABJ 17:32

(Baonghean.vn)——许多家庭信赖邻居陈氏莺的声誉,捐献了数亿越南盾加入该会。当陈氏莺宣布会已倒闭,无力偿还时,许多家庭都感到震惊,并陷入困境,因为陈氏莺借来的钱总额高达数十亿越南盾。

2019年4月9日至10日,乂安省人民法院以“侵占财产罪”一案,对被告人陈氏莺(1970年出生,居住于清章县清美乡5村)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

庭审持续了两天,并非因为被告的罪名繁多,而是因为本案受害者人数高达近90人。法庭上的受害者全是邻居,他们都认为黄女士就像家里的“亲戚”。

“回族头目”陈氏莺出席一审庭审。图片:安琼

根据起诉书,黄女士的伎俩是利用“Phuong Troi”这个名字,让人误以为这是一种行会或会社。同时,她经常使用高额利息的伎俩,并且显得相当公平。许多人在轮到自己领取行会的钱后,并没有取回,而是继续留在行会老板那里,只收取利息。因此,当黄女士宣布破产时,许多人失去了他们支付给行会的所有钱。

在近90名遇难者中,有很多情况困难。例如,居住在清美乡的何氏英(Ha Thi H.)家是该乡的贫困户。陈氏英知道何氏英积攒了两年的1500万越南盾,便劝她拿出本金,每月收取利息。何氏英以为她是村民,便把所有钱都托付给她。然而,仅仅过了四个月的利息,何氏英就宣告破产。想到即将失去所有积蓄,何氏英痛哭流涕。

同样的伎俩,得知武文德先生(1993年出生,居住在清美乡)积攒了一些钱准备做生意,为了挪用这笔钱,阿英女士立即想到,可以成立一个盈利的股份公司,发行10股,每股价值500万越南盾。如果能先存入押金,利息会很高。武文德先生相信了阿英的话,毫不犹豫地以5000万越南盾的价格买下了10股。第一次,阿英付给了武文德620万越南盾,并说这是首期利息。

近一个月后,Oanh 继续假装透露,该基金有两期,每期10个份额,每份额5​​00万。由于第一次信任她,D先生将自己积攒的剩余1亿越南盾给了Oanh,让她参与其中。这次,Oanh 向D先生支付了1200万越南盾的利息。因此,扣除已支付的金额,Oanh从D先生那里挪用的金额总计1.32亿越南盾。

自2016年2月3日至2017年7月,她共诈骗了84人,挪用资金38亿越南盾,这些钱主要用于个人开销以及为身患重病的丈夫和儿子治病。

审判合议庭认定:被告人陈氏莺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构成“侵占财产罪”。根据案件的加重和减轻情节,法院决定判处被告人陈氏莺有期徒刑16年,并赔偿被害人38亿越南盾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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