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老板”挪用公款“招待”亲属被判入狱16年

安琼 April 10, 2019 17:32

(Baonghean.vn)——许多家庭信赖邻居陈氏莺的声誉,捐献了数亿越南盾加入该会。当陈氏莺宣布会已倒闭,无力偿还时,许多家庭都感到震惊,并陷入困境,因为陈氏莺积蓄的资金总额高达数十亿越南盾。

2019年4月9日至10日,乂安省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案,对被告人陈氏莺(1970年出生,住清章县清美乡5村)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持续了两天,并非因为被告涉嫌多项罪名,而是因为本案受害者人数高达近90人。法庭上的受害者全是邻居,他们都认为黄女士就像家里的“亲戚”。

“回族头目”陈氏莺出席一审庭审。图片:安琼

根据起诉书,黄女士的伎俩是利用“Phuong Troi”这个名字,让人误以为这是一种行会或会社。同时,她经常使用支付高额利息的伎俩,并且显得相当公平。许多人在轮到自己领取行会的股份后,并没有收回,而是继续留给行会老板,只收取利息。因此,当黄女士宣布破产时,许多人失去了他们支付给行会的所有钱。

在近90名遇难者中,有很多情况困难。例如,居住在清美乡的何氏英(Ha Thi H.)家是该乡的贫困户。陈氏英知道何氏英积攒了两年的1500万越南盾,便劝她拿出本金,每月收取利息。何氏英以为她是村民,便把所有钱都托付给她。然而,仅仅过了四个月的利息,何氏英就宣告破产。想到即将失去所有积蓄,何氏英不禁痛哭流涕。

同样的伎俩,得知武文德先生(1993年出生,居住在清美乡)积攒了一些钱准备做生意,为了挪用这笔钱,阿英女士立即想到,可以分10期,每期500万越南盾,设立一个盈利点。如果有存款,利息会很高。武文德先生相信了阿英的话,毫不犹豫地分10期,每期5000万越南盾。阿英第一次就付给了武文德先生620万越南盾,并说这是首期利息。

近一个月后,Oanh 继续佯装透露,该基金有两期,每期10个份额,每份额5​​00万越南盾。由于第一次信任D先生,D先生将剩余的1亿越南盾存款交给Oanh参与。这次,Oanh向D先生支付了1200万越南盾的利息。因此,扣除已支付的金额,Oanh从D先生手中挪用的金额总计1.32亿越南盾。

从2016年2月3日至2017年7月,她共诈骗了84人,挪用了38亿多越南盾。Oanh将这些钱用于个人开支以及为身患重病的丈夫和儿子治病。

陪审团认定,被告人陈氏莺的行为具有极高的社会危害性,构成“侵占财产罪”。根据加重情节和减轻情节,法院决定判处被告人陈氏莺16年有期徒刑,并责令其向被害人赔偿38亿越南盾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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