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 17 名企业主被暂时禁止出境。
义安省税务局及税务分局刚刚宣布,对被迫执行税务管理行政决定且未履行纳税义务的 17 名公司董事,暂时禁止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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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至7日四天期间,义安省税务局向公安部移民局发出通知,暂停多名企业董事出境。
具体而言,根据 2024 年 6 月 4 日第 2112/TBXC-CCT 号通知,宋林二区税务局宣布暂时禁止位于义丹县红龙乡的兴叶建筑贸易股份公司董事兼法定代表人阮文雄先生(生于 1981 年)出境。
由于该企业正在执行税务管理行政决定,且尚未履行纳税义务,因此暂停洪先生出境。洪先生的暂停出境期限为2024年6月4日起,直至其作为纳税人向国家预算完成纳税义务为止。
其次,在 2024 年 6 月 4 日第 2116/TBXC-CCT 号通知中,宋林 II 州税务局宣布暂时禁止 Ho Si Khoi 先生(1981 年出生)出境,他是雄原县雄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兼法定代表。
禁止出境的原因是该企业正在被强制执行税务管理行政决定,尚未履行纳税义务。根据该通知内容,自2024年6月4日起,暂停Khoi先生出境,直至其履行纳税义务为止。
此外,宋林二区税务局宣布,自 2024 年 6 月 4 日起,暂停 CNN 一般贸易建设投资股份公司代表 Nguyen Trong Nghi 先生出入境,地址为南丹县新禄乡,直至纳税人完成向国家预算缴纳的税款义务。
暂停位于兴原省兴西乡的CKVI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代表阮景勇先生的离职。暂停离职期限为2024年6月4日起,直至纳税人完成向国家预算缴纳的税款义务为止;暂停位于兴原省兴西乡的义静贸易有限公司代表黄文权先生的离职。暂停离职期限为2024年6月4日起,直至纳税人完成向国家预算缴纳的税款义务为止。

北义一税务局暂缓陈文玖先生(位于琼闾县琼鸿乡)Duy Chi Anh有限责任公司的离职。暂缓离职期限为2024年6月6日起,直至该纳税人完成向国家预算缴纳的纳税义务。
此外,义安省税务局宣布,自2024年6月7日起,暂停海林有限公司(地址:河内市还剑郡南门坊)黄廷勇先生和天禄德有限公司(地址:荣市兴东)阮氏平明女士的出境。
《公民出境入境法》第36条
2019年《越南公民法》规定:被强制执行税务管理行政决定的越南公民、出境定居国外的越南人,出境前尚未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可暂时停止其出境。至于外国人
如果外国人未履行纳税义务,可能会被暂时禁止离开越南(根据2014年《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和居留越南法》第28条第1、2款)。
第 38/2019/QH14 号税务管理法(第六条)和指导该法的第 126/2020/ND-CP 号法令(第二十一条)增加了关于暂停纳税人出境的规定
属于依法必须执行税务管理行政决定和协调工作安排的情况。因此,决定暂停出境、延长暂停出境期限、取消暂停出境期限的权限,由直接管理纳税人的税务管理机关负责人决定。直接管理纳税人的税务管理机关负责人有权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税务管理工作情况,对第126/2020/ND-CP号法令第21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选择适用暂停出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