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家食品企业没有配合跨学科检查组。
(Baonghean.vn)- 2018年食品安全行动月期间,省综合督察组对9个个人和组织制定了行政违规记录。其中有2家食品企业不配合督察组的工作。
2018年食品安全行动月期间(4月15日至5月15日),该省综合督查组对辖区内26家食品企业进行了督查,对9名个人和组织建立了行政违法记录,并将相关材料移送主管部门,以便作出行政违法处理决定,罚款总额达8395万越南盾;责令销毁价值159.1万越南盾的过期不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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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检查组对位于Cua Lo镇的Lam Giang餐厅仓库进行了检查。图片:Thanh Chung |
违规机构已被记录在案,并由跨学科检查组提出处罚建议:
1.三长生股份公司,地址:荣市义富乡第13村,餐饮业。违规行为:未将生鲜食品和加工食品分开加工、保存,且未使用工具;食品储存场所未确保安全卫生。拟处以1200万越南盾罚款。
2.经营户杜氏心(Do Thi Tam),地址:海江省二区,义海坊,门罗镇,经营海鲜收购和冷冻业务。违规行为:缺乏足够的设备和工具,用于处理原材料、加工、包装和保存各种食品。拟处以400万越南盾罚款。
3.Song Lam生产贸易有限公司,地址:门罗镇义海坊海朝路,经营餐饮业。违规行为:使用不安全、不卫生的储存场所。拟处以800万越南盾罚款。
4.山庄投资建设贸易股份公司,地址:平明街268号,门罗镇,酒店式餐厅。违规行为:使用过期健康证明;违反规定存放食品样品。拟罚款950万越南盾。
5.三农发展合作社,营业地址:荣市黎鸿峰街22号,经营各类食品及食材零售。违规行为:未对定期健康检查对象进行定期健康检查;聘用接受食品安全培训的人员,但未持有食品安全培训证书;经营超过产品标签所示有效期的商品;经营来源不明的商品。拟处以420万越南盾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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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综合督察组对三农发展合作社进行督察。图片来源:Thanh Chung |
6.经营户为阮氏清心,地址:太和市光前坊西湖一号,经营餐饮业。违规行为:未保存食品样品;使用过期原料;未确保食品安全。拟处以罚款1150万越南盾。
7.黄春孟商户,地址:太和镇义美乡盛美村,冰淇淋生产。违规行为:未对定期健康检查对象进行定期健康检查;聘用接受食品安全培训的人员,但未取得食品安全培训证书;聘用工人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但未完全穿戴;食品生产过程中未确保食品安全;未将各类食品分开存放,存在交叉污染风险;使用不卫生安全的食品储存设施。拟处以罚款1625万越南盾。
8.AKOSI越南生产贸易有限公司,地址:黄梅镇梅兴坊8号楼,经营瓶装和罐装饮用水生产业务。违规行为:未对接受健康检查的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检查;雇用接受食品安全培训的人员,但未持有食品安全知识证书。拟处以300万越南盾罚款。
9.黎氏乐商业户,地址:琼鎮郡琼义乡3村,经营食品服务业。违规行为:未对定期健康检查对象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未采取措施预防害虫和动物;食品储存设施未确保安全卫生;按规定配备垃圾和废弃物收集和处理工具,但未确保卫生;未保存食品样品。拟处以罚款1550万越南盾。
接受检查的食品企业基本都积极配合,但有两起企业拒绝配合检查组,即在检查组发出正式邀请函后仍逃避检查、拒绝在行政违法报告上签字的情况,分别是:
1.黄河贸易建筑有限公司,地址:荣市红邦街152号,餐饮类型。
2. 连云商业机构,地址:海江省二区,义海坊,门罗镇,经营范围:收购、冷冻水产品
对于上述两处设施,省综合督察组要求主管部门继续按照职责开展督察工作,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督察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