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因在聚会上唱歌不好而被批评受伤
(Baonghean.vn)- 在一次聚会上,江看到他的朋友被一群来自另一个街区的年轻人包围和殴打,便冲进去用刀反复刺伤他,导致一人死亡,另一人身体受到 70% 的伤害。
12月26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文江(2000年出生,住义丹县义安乡10B村)及其同伙以故意杀人罪、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
据起诉书称,2018年2月25日晚9点左右,居住于义丹县义安乡的阮文江、阮光长(1999年出生)、阮红龙(2000年出生)、武文长(1999年出生)等人前往位于义安乡第3村的武文南先生家中参加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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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文江及其同伙在庭审中。图片:琼安。 |
在聚会上,Quang Truong 拿出手机播放音乐跳舞,这时 Vo Van Truong(Nghia An 公社 3 号村居民)说道“如果你不会唱歌,那就滚吧。”并威胁“打我几巴掌”当 Quang Truong 走出大门时,Van Truong、Vo Van Truyen(生于 1996 年)和 Vo Van Luu(生于 1992 年)围住了他。
看到朋友被打,阮红龙和阮文江见状冲上前去保护。打斗中,阮文江掏出藏在身上的弹簧刀,刺向了Truyen的腹部。
刘某迅速抓起一把椅子冲过去打江某,但江某用刀刺中了刘某的腹部,随后逃跑。
Vo Van Truyen被送往急诊室,但因伤势过重在途中死亡。Vo Van Luu的健康受损率为70%。
阮文江、阮鸿龙、武文长三人随后前往义丹县警察局自首并交代全部行为。
合议庭裁定,阮文江的行为具有极高的社会危害性,应依法严惩。但基于被告人坦白交代、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家属已就受害人所受损失部分赔偿等情节,阮文江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并赔偿受害人近2亿越南盾。
武文长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被告人武洪山、武文长、阮洪龙分别被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