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记者因“强迫”违规者拍摄广告而被吊销记者证
公上报业的武氏清惠女士和黎氏川女士刚刚因强迫建筑违规者购买广告而被吊销记者证。
2016年8月25日,信息传媒部长签署决定,吊销公上报社记者武氏清惠女士和黎氏川女士的记者证。
![]() |
记者证(插图) |
决定明确指出,因违反文化信息部2007年3月20日第07/2007/TT-BVHTT号通知第二节第9款第9.1点关于新闻活动的规定,吊销了公上报社颁发的武氏清惠女士记者证(有效期2016年至2020年,编号IBT 01434)和黎氏川女士记者证(有效期2016年至2020年,编号IBT 01473)。
事件内容如下:近日,新闻部收到海防市永宝市一名市民的请愿书,投诉公上报社社长武氏清惠女士和黎氏川女士的工作。
据悉,武氏清惠女士是《工贸报》驻海防市代表处主任;黎氏川女士是《工贸报》驻海防市常驻记者。
武氏清惠女士和黎氏川女士在海防市永宝市调查了一名居民的建筑违规行为。调查期间,武氏清惠女士和黎氏川女士与违规者见面并通过电话交谈。谈话内容被违规者录音。
在与公上报社的工作会议上,在听取了投诉人向新闻部提供的3份录音后,武氏清惠女士和黎氏川女士确认:这是惠女士和黎氏川女士与侵权者讨论的内容。
录音中,当违规者要求协助其施工时,Hue女士和Xuyen女士要求其在《工商报》上签署广告宣传合同,“需要开具发票就开具,不需要开具发票就不开具,什么都不用登,就当是支持该报”。同时,Hue女士和Xuyen女士还向违规者发送了一套签署合同的文件。
根据录音,Hue女士和Xuyen女士建议违规者签署一份价值3000万越南盾的合同,但不能发布广告或开具发票。
武氏清惠女士和黎氏川女士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职业新闻活动的规定。信息传媒部长已签署决定,吊销武氏清惠女士和黎氏川女士的记者证。公上报社有义务吊销上述两人的记者证,并于2016年9月10日前将其提交信息传媒部(通过新闻司)。
9. 吊销记者证 9.1 被核发外国常驻记者证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外国常驻记者证将被吊销: a)检察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 b) 受到主管机关警告以上处分,或两年内连续两次受到谴责; c) 违反新闻活动、新闻信息规定,不正当使用记者证,造成严重后果的; d) 受到新闻机构纪律处分并被责令退出新闻机构工作; (摘自文化信息部 2007 年 3 月 20 日第 07/2007/TT-BVHTT 号通函第 II 部分第 9 条第 9.1 点)。 |
据 Infonet 报道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