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汽车相关新规4月1日起生效
4月1日起实施的三项与汽车相关的新规包括:提高保险赔偿水平、提高机动车保险费、提高驾驶证考试难度。
机动车所有人的民事责任
财政部刚刚发布了第22/2016/TT-BTC号通函,对机动车强制民事责任保险(TNBH)的规则、条款、费用标准和责任等级进行了规范。第22/2016/TT-BTC号通函自2016年4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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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强制保险责任为1亿越南盾/人/事故。 |
因此,机动车主的强制责任保险(TNBH)保额为每人每起事故1亿越南盾。该TNBH保额是保险公司在TNBH承保范围内发生的每起事故中,因机动车造成的第三者及乘客的人身、生命和财产损失,可赔付的最高金额。
对于由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摩托车及类似机动车(包括残疾人机动车)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每起事故5000万越南盾。
对于由汽车、拖拉机、建筑摩托车、农林摩托车和其他用于安全和防御目的的专用车辆(包括汽车或拖拉机牵引的拖车和半挂车)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金额为每起事故 1 亿越南盾。
机动车保险费上涨20%
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13种机动车保险费的第22/2016/TT-BTC号通知,对事故发生率高、风险大的13种车辆,机动车主强制民事责任保险费将增加10%-20%。
保险费调整名单中的13个车型包括:6座以下、16座、24座和25座以上的车辆;8吨至15吨、15吨以上的卡车;一些其他类型的车辆(出租车、专用车辆、牵引挂车、专用摩托车)。
因此,6座以下非商用车的保险费增加至437,000越南盾/年(比以前增加40,000越南盾/年)。
16座运输业轿车价格为30.54亿越南盾/年(增加50.9万越南盾/年),24座运输业轿车价格为46.32亿越南盾/年(增加77.2万越南盾/年)。
其余机动车的费用保持不变:二轮摩托车的保险费为55,000-60,000越南盾/年(取决于容量);6-11座的非商用汽车为794,000越南盾/年;3吨以下的卡车为853,000越南盾/年。
学习和参加驾驶考试将会更加困难。
根据 BGTVT 第 58/2015/TT 号通函,自 4 月 1 日起,学习和参加 B1、B2、D 和 E 类驾驶执照的考试将更加困难。具体而言,学习和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掌握驾驶课程中的驾驶路线图才能学习和参加考试。想要获得 B1、B2 和 C 类驾照的人员除了必须完成垂直停车操作或也称为倒车入位(如方框 7A、7B 和 7C 所示)之外,想要获得 B1、B2 和 D、E 类驾照的人员还必须参加新的平行停车测试(对于 B1、B2 驾照,它在两个方框 10B 中的一个中)。水平停车操作或也称为向前移动,将车辆倒车至路边停车,中间空间为空且由两辆先前停放的车辆在前后“锁定”,长度仅为 6.45 米,宽度仅为 2.2 米。对于获得B1和B2驾照的人,还有额外的学习和参加自动车辆考试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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