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名被告因贩卖海洛因被判处死刑
1月20日,广宁省人民法院因运输和交易5000多块海洛因饼和数千颗各种毒品丸的案件,判处30名被告人死刑,13名被告人终身监禁。
广宁省人民法院还对被告人犯有与案件有关的罪行,例如:伪造组织文件;伪造工作;非法持有军用武器;非法经营;不报告犯罪;贿赂和贿赂经纪......判处从警告到20年监禁的刑期;此外,法院还要求被告人将非法经营的利润上缴公共基金(从1000万越南盾到100亿越南盾)。
据广宁省人民检察院2013年11月18日第189/KSĐT号起诉书显示,该案由4个贩毒团伙组成,共有89名被告人组织和参与。
具体而言,第一个犯罪团伙以老挝籍嫌疑人沙文球(Sa Van Cau)为首,其伙同他人从老挝向越南和中国非法买卖海洛因、冰毒、合成毒品、药片等;第二个犯罪团伙以被告人阮雄勇(Nguyen Hung Dung)、宋阿楼(Song A Lau,又名楼)为首,该团伙成员从老挝向越南和中国非法买卖海洛因、合成毒品、药片、冰毒等;第三个犯罪团伙以阮青俊(Nguyen Thanh Tuan)和其妻武氏清玄(Vu Thi Thanh Huyen)为首,从越南向中国非法买卖海洛因;第四个犯罪团伙以阮氏欢(Nguyen Thi Hoan)和阮玉团(Nguyen Ngoc Doan,又名兰)为首,从越南向中国非法买卖海洛因。
这些生产线按照划分一级、二级“代理商”的模式运作,将药品配送到全国各省市以及老挝和中国。
这是一起跨国贩毒案,数量异常庞大,毒品种类繁多,从老挝经越南到中国,再从中国到老挝。犯罪手段非常复杂,国内犯罪嫌疑人与外国犯罪嫌疑人密切勾结。犯罪性质极其危险,使用多种军事武器,一旦被发现便会立即反击。
据 NDĐT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