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三名杀人犯和未报案被判入狱31年
(Baonghean.vn)-9月13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对罗青灵(1992年出生)和罗文俊(1990年出生,居住于昆强县蒙山乡)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罪名是故意杀人;罗文欢(1992年出生)一案,罪名是“未报案”。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2012年3月12日晚,Linh、Tuan和Hoan参加了一个朋友的婚礼。婚礼上,Linh端着一杯酒来到Ha Van Tim(1981年出生,居住在昆强县Luc Da乡)的餐桌旁。Tim因为不认识Linh,且已经喝醉,拒绝了。Linh看到Tim拒绝喝酒,恼怒地与Tuan和Hoan商量,要他们阻止并殴打Tim。
回家的路上,三人准备好武器,等待Tim袭击他们。看到Ha Van Tim骑着摩托车朝店里走来,Linh跑出来拦住他,问道:“我请你喝酒,你为什么不喝?”,并让Tuan拿根棍子。Tuan拿了一根约1.2米长的木棍递给Linh,然后进店看台球。Linh手持武器,连续击打Tim的头部、腹部和胸部,导致其昏迷。作案后,Linh回家睡觉。
看到有人把蒂姆送往急诊室,Tuan和Hoan也跑出去看了看,然后离开了。尽管蒂姆接受了紧急救治,但不久后还是因颅脑外伤导致颅骨骨折和颅内出血而去世。
鉴于被告人行为极其严重,合议庭判处罗清灵20年有期徒刑,罗文俊10年有期徒刑。罗文焕因未报案被判处12个月有期徒刑。此外,罗清灵和罗文俊还须共同赔偿受害者家属1.02亿越南盾。
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