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莎从河静省到富寿省运送了四种危险废物
油漆罐、废弃金属包装、废弃荧光灯泡以及福尔摩莎的疥痂从河静运往富寿的工厂进行处理。当局已采集样本进行检测。
7月16日上午,富河环保有限公司(简称“富寿”)出面解释其将140余吨福尔摩莎危险废弃物从河静省运往富寿省处理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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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寿公司代表介绍,2015年8月1日,该公司与河静台塑公司签订合同,负责处理7种危险废物,包括:电池、废电池、废荧光灯、电子元件、油墨、油桶、废油漆罐等。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该公司收集并运送了4种废物:油漆罐、废金属包装、废荧光灯、废油漆罐等到富寿工厂。收集和处理的总数量为142吨,主要是油漆罐和废油桶。
富河公司负责人确认,福尔摩莎已用完桶内所有油漆和油,因此残留的危险成分非常少,只有3-5%。这些废物由专用车辆从河静运往富寿,并在该公司位于富寿省富宁市陈泰乡的危险废物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该公司负责人强调:“这些专用车辆和废物处理系统均已获得自然资源部的许可,可以按规定运营。”
富寿省政府方面,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主任阮文厚表示,当局已与富河公司合作,核实事件真相。“已对废料桶进行取样分析检验,稍后将得出结论。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将采取严厉措施。”富寿省自然资源部主任表示。
除要求 Phu Ha 公司报告外,富寿省自然资源部还派出代表团检查了该公司的仓库并检查了所有记录和账簿。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长陈红河7月14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处理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有非常明确的责任规定。如果废物经过多个省份,则从事该领域运营的单位必须获得中央管理机构的许可;在地方范围内,则必须获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颁发的许可证。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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