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司机被判入狱 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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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昨天(12 月 29 日)下午,义安省琼鎏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 Tiet Manh Ha(1979 年出生)开庭审理,罪名是“违反道路车辆管制规定”。Tiet Manh Ha 家住河内市章美县东富乡。

起诉书称,2011年3月21日晚8点40分,铁孟河驾驶一辆牌照为30M-3113的汽车,行驶至琼石乡(琼鎏县)400+500公里处时,与一辆改装汽车相撞,该汽车被绑在一辆同方向行驶的、牌照为37Z-5910的摩托车后,由阮廷清(居住于琼石乡)驾驶,导致坐在摩托车后的阮文关摔倒在路上受伤,阮文清被抛入路边的沟渠,摩托车和改装汽车均严重受损。

事故发生后,铁孟河没有停车救助伤者,而是驾车逃逸。该事件并未造成重大后果,但却引发了众多民众的愤怒。人民法院判处铁孟河有期徒刑4年,并责令其向两名受害者赔偿1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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