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7月1日后辞职的公务员,根据178号法令可享受福利
内政部要求地方根据第178号令和第67号令等4起案件,重点解决公务员健康状况得不到保障,影响履行公务的政策制度问题。
近期,不少官员、公务员关心的是,7月1日后辞职的人员,是否还能享受第178号令(关于机关改制中对官员、公务员、公职人员、工人和军队人员的政策制度——第67号令修订)规定的待遇和政策。
4个案件需重点政策解决
现实情况是,两级政府体制实行后,很多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工作地点偏远,工作压力大,有些干部、公务员因为无法安排好家庭生活,想辞职,希望按照178号令和67号令的规定享受政权和政策。

第178号令和第67号令并未明确规定7月1日后离职的公务员和公职人员,是否按照这两项令予以考虑和解决其制度政策问题。
具体制度、政策的决议由直接管理和使用干部、公务员、公务员的机关、组织、单位的负责人执行,并由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决定。
然而,根据第178号和第67号法令指导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人政策制度实施的第4177号文件,内政部建议地方重点解决4个主题的政策:
一是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
二是不符合任务要求的情况。
三、按现任岗位专业技术标准培训不合格的。
四是身体健康状况不佳,会影响职能任务的履行。
内政部还指出,地方应注意留住距离退休年龄还有10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对机关、组织、单位有诸多成绩和贡献的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
由此可见,7月1日以后,干部、公务员如有辞职意愿,且符合上述四种情况之一的,政策上会优先考虑。
对剩余的,特别是距离退休年龄还有10年以上,有能力、有成绩的干部、公务员,地方要注重留用。
内政部正在汇总、审查和制定方案,提出调整行政单位调整和地方机构重组后基本工资、职务津贴、乡级领导职务津贴以及区域和专项津贴的建议。
内政部将提出针对官员、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官员的工资和津贴方案,并于7月份完成,以便明年8月提交主管部门。
这也是国家关心的问题之一,如何留住和激励干部、公务员留在新的机关工作,在新的机关中承担比以前更高的要求和压力,适应新时期国家的发展形势。
保障干部公务员充分合法权益
此外,现实中,官员、公务员质疑自己是否符合178号令、67号令规定的福利待遇,并在7月1日前提交辞职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根据内政部的指导,地方指导各机关、组织、单位在收到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人的辞职申请后,及时、迅速并按规定处理,确保根据第178号和第67号法令规定的机构和行政单位改组而辞职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工人和武装部队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工信部还要求各地按照财政部指导意见,积极平衡安排资金来源,及时落实离岗人员的补助政策和制度。
在安排行政单位和组织两级地方政府过程中,如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要求立即辞职,地方党委、政府应根据国会和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排省、乡两级行政单位的决议以及实施两级政府模式时安排专门机构、行政机构和公务单位的总体方案,研究决定让他们立即辞职,并享受第178号和第67号议定的政策制度。
机关、团体、单位解散或者停止运作,其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职工提出辞职的,应当由解散前机关、团体、单位的负责人会同同级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或者报主管机关研究决定,无需进行队伍素质评估。
据内务部透露,截至6月30日,接受机构调整的人员共有57158人,其中,包括退休人员和辞职人员在内的离职人员有43207人。
在支持资金方面,共有25,611人获得补助,占被解雇人员总数(不包括警察和军队)的62.39%,共支付补助金26,9470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