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7月1日后辞职的公务员根据第178号法令有权享受福利
内政部要求地方根据第178号令和第67号令等4起案件,重点解决公务员健康状况得不到保障,影响履行职责的政策制度问题。
近期,不少官员、公务员关心的问题是,7月1日后辞职的人员,是否还能享受第178号令(关于机关改组实施过程中官员、公务员、公职人员、工人和军队人员的政策制度——第67号令修正案)规定的待遇和政策。
4个案件需重点政策解决
现实情况是,两级政府体制实行后,很多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不得不远赴异地工作,工作非常辛苦,有的甚至因为无法安排好家庭生活,而选择辞职,希望享受178号令和67号令规定的制度和政策。

第178号令和第67号令均没有明确规定,对于7月1日后辞职的官员、公务员,是否按照这两条令予以考虑和解决其制度政策问题。
对于具体问题的制度和政策决议,由直接管理和使用干部、公务员和公务员的机关、组织或单位的负责人执行,并由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决定。
然而,根据指导实施第178号和第67号法令规定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人政策制度的第4177号文件,内政部建议地方重点解决4个主题的政策:
一是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
二是不符合任务要求的情况。
三、按现任岗位专业技术标准培训不合格的。
四是身体健康状况不佳,会影响职务任务的履行。
内政部还指出,地方应注意留用距离退休年龄还有10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对机关、组织、单位有诸多成绩和贡献的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
由此可见,7月1日以后官员、公务员若有离职意愿,且符合上述四种情况之一,在政策安置上将优先考虑。
对剩余人员,特别是距离退休年龄还有10年以上、有能力、有成绩的干部、公务员,地方要注重留用。
内政部正在汇总、审议并制定方案,提出调整行政单位调整和地方机构重组后基本工资、职务津贴、乡级领导职务津贴以及区域津贴和专项津贴等。
内政部将提出针对官员和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官员和公务员的工资和津贴方案,并于7月份完成,以便于明年8月提交主管部门。
这也是国家关心的问题之一,如何留住和激励干部、公务员留在新的机关工作,在比以前更高的要求和压力下适应新时期国家的发展形势。
保障干部公务员充分合法权益
此外,现实中,官员、公务员对自身是否符合第178号令、第67号令规定的福利待遇资格提出质疑,并在7月1日前提交辞职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根据内政部的指导意见,各地方指导各机关、组织、单位及时、迅速、按规定处理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职员的辞职申请,确保根据第178号和第67号法令规定因机构和行政单位改组而辞职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职员和武装部队人员的合法权益。
工信部还要求各地按照财政部指导意见,积极平衡安排资金来源,及时落实对被决定退出人员的支付政策和制度。
在安排行政单位、组织两级地方政府过程中,如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要求立即辞职,地方党委、政府应根据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乡两级行政单位安排的决议和实行两级政府模式时专门机构、行政机构和公务单位安排的总体方案,研究决定让其立即辞职,并享受第178号和第67号令规定的政策制度。
机关、团体、单位解散或者停止运作,其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职工提出辞职的,应当由该机关、团体、单位的负责人在解散前会同同级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或者报主管机关研究决定,不必进行队伍素质评估。
据内务部透露,截至6月30日,机构重组对象人数为57158人,其中退休、辞职等离职人员为43207人。
在支持资金方面,共有25,611人获得补贴,占被解雇人员总数(不包括警察和军队)的62.39%,共支付补贴金额为26,9470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