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孩子由母亲和叔叔带领前来乞讨。
38 岁的 Dao Thi Gai 和她 24 岁的哥哥被指控带领 5 名年龄在 2 至 10 岁之间的亲生孩子乞讨并对他们实施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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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里的女孩和婴儿。照片:Hac Minh。 |
9 月 5 日,Gai 和 Be(均来自巴地头顿省)被川木县警察局起诉并被临时拘留 4 个月,以调查他们的行为。虐待或折磨子女或孙子女根据《刑法》第185条。此外,Dao Van Be还因与13岁至16岁以下的人发生性交或其他性行为。
据初步了解,盖伊已婚,育有两个女儿,现年分别为16岁和19岁。离婚后,她再婚,育有五个孩子,年龄在2岁至10岁之间。丈夫去世后,贝把孩子们送到同奈省锦美县的祖母家,然后返回巴地头顿省居住。
上门拜访期间,盖伊强迫孩子们辍学,把他们带到川木县,并与陶文贝一起强迫他们乞讨。每天,他们把孩子们带到龙田县、周德县和巴地市,让他们坐在水店里,要求他们“乞讨90万越南盾”,否则就会遭到盖伊姐妹的殴打。盖伊还用蚊拍做成电鞭电击自己的侄子,留下了许多痕迹。
六月底,一名10岁的女孩和她6岁的弟弟在周德县金龙乡乞讨期间,乘坐公交车逃回了位于锦美县宣宝乡的娘家。女孩的祖母得知此事后,立即举报了盖氏姐妹,并请求锦美县和同奈省隆庆市的SOS小组协助寻找剩下的孩子。
8月27日,SOS小组和警方在龙田镇的一处寄宿公寓里找到了孩子们。同一天,盖和贝前往婆婆家寻找孩子时被宣宝公社警方逮捕。最初,两人都承认殴打了孩子。
Dao Van Be 还被指控在同一所出租屋内与姐姐的两个大孩子发生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