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荣市和库阿洛镇的五家机构因违反消防规定被罚款 3.4 亿越南盾。

光伏 DNUM_AGZAIZCACE 19:40

在没有证书或设计批准文件或消防验收结果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将项目投入使用和运行,该省有5个设施被罚款3.4亿越南盾。

8月2日,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签署决定,对5家未持有消防设计证书或批准文件、未持有消防验收结果批准文件而将建筑物投入使用和运营的机构给予行政处罚。

为了琼英生产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荣市永新坊2号楼)违反行政规定:未持有消防许可证或消防设计批准文件,擅自将位于荣市永新坊2号楼的仓库项目投入使用。据此,琼英生产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9000万越南盾。

关于采取补救措施,要求琼英生产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防火、灭火检查与验收;按照政府2021年12月31日第144/2021/ND-CP号议定第38条第6款c点的规定。

97. ảnh pv
省警察局消防救援局正在检查一处建筑工地的供水系统。图片来源:华盛顿特区。

为了武南胜有限公司(地址:门罗镇义丘坊绍南街6号)违反行政规定:未持有消防检查结果批件,擅自将Thang Ha酒店项目投入使用。因此,Vo Nam Thang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8000万越南盾。

关于采取补救措施,武南胜有限公司必须进行防火、灭火检查与验收;按照政府2021年12月31日第144/2021/ND-CP号法令第38条第6款b点的规定。

为了侨映商务酒店(地址:门炉镇宜香坊阮氏子路9号)违反行政规定:在未获得消防检查结果书面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侨映酒店投入使用。因此,侨映酒店经营户被处以4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关于采取补救措施,侨映酒店经营户必须进行防火、灭火验收;如政府2021年12月31日第144/2021/ND-CP号法令第38条第6款b点所述。

为了D隆城私营企业(地址:荣市雄禄乡雄禄小工业区9号地块)违反行政规定,擅自将位于荣市雄禄乡雄禄小工业区9号地块的隆城私营企业厂房项目投入运营,并将其出租给其他单位用作仓库,且未持有消防设计证书或批准文件。因此,隆城私营企业被处以罚款4000万越南盾。

关于采取补救措施,隆城私营企业必须进行防火、灭火评估和验收;如政府2021年12月31日第144/2021/ND-CP号法令第38条第6款c点所述。

为了大德有限公司(地址:荣市永新坊2号楼)违反行政规定:未持有消防设计证书或批准文件,擅自将位于荣市永新坊2号楼的仓库设施投入使用。因此,大德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9000万越南盾。

关于采取补救措施,大德有限公司必须按照政府2021年12月31日第144/2021/ND-CP号法令第38条第6款c点的规定进行防火、灭火检查和验收。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荣市和库阿洛镇的五家机构因违反消防规定被罚款 3.4 亿越南盾。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