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化省监察局五名前官员因受贿罪即将接受审判
这些原官员因“受贿”、“行贿”和“偷税”等罪名被起诉。
该案将于3月10日至11日在清化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清化省监察院五名原官员因“受贿”罪被起诉,他们是:黎孟河(1962年出生,监察组组长);阮雄(1976年出生,监察组成员);杨文邦(1962年出生,监察组成员);阮贵演(1969年出生,监察组成员)和阮氏菊(1964年出生,监察组副组长)。
清化省监察办公室。 |
因“受贿”罪被起诉的三名企业董事分别是陈玉台(生于1967年)先生,强贵企业(位于清化省绍化县万河镇)董事。
Nguyen Van Chau是清化省的商业总监,Nguyen Gia Hai(生于1973年)是Hai Lam企业(清化市同寿区)的董事。
此外,阮嘉海还因“逃税”罪被起诉。该案原定于2月12日开庭审理,但由于其中一名被告——该公司董事——突然生病而被推迟。
此前,根据群众举报,2019年4月18日下午3点左右,清化省警方在绍化县当场抓获了清化省监察局监察组一名成员收受被监察对象钱财的犯罪嫌疑人。
结合此次事件,警方还逮捕了上述企业的3名董事,以涉嫌“受贿”罪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