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类受试者2018年12月起完全免除住院费用

水行 DNUM_AEZBCZCABI 08:11

根据第146号法令,自2018年12月1日起,5类对象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将100%由健康保险承担。

自12月1日起,第146/2018/ND-CP号法令生效,该法令详细规定并指导实施《健康保险法》若干条款的措施,并提出了许多新要点,以确保健康保险政策的公平性。

第146号令增加了参加人员数量;规定了不要求家庭同时参加;规定了医疗保险诊疗合同的文件、条件、内容和形式等细节;取消了医疗保险诊疗基金划拨给医疗机构(含公社卫生站)的规定,改为全额划拨给医疗机构;修改补充了一系列关于医疗费用支付的具体规定……

12月1日起,医保政策一系列新要点正式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自12月1日起,5类人群的体检和治疗费用将100%由医保支付:

第一:革命有功人员;抗战老战士;按月领取社会保障金的人员;贫困家庭、艰苦地区、极艰苦地区少数民族人员;革命有功人员亲属;按月领取遗属补助金的80岁以上老年人。

周一:对1945年以前的革命烈士、越南英雄母亲、战争伤残军人、享受战争伤残军人同等政策人员、感染有毒化学品劳动能力丧失率81%以上的抗战战士、6岁以下儿童等医疗检查、治疗费用,给予100%支持,药品、化学药品、医疗用品和技术服务的支付比例不设限制。

周二:100%支持公社层面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

周三:一次体检治疗费用低于基本工资15%的情况下,可100%支持体检治疗费用。

周四:患者连续5年以上参加健康保险,且当年医疗检查及治疗费用共同负担额大于6个月基本工资时,可获得100%的医疗检查及治疗费用支持,除非患者去了错误的医疗检查及治疗机构......

另外,根据新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但医保卡已过期的人员,在医保卡过期之日起最多15天内,仍可享受医疗保险,到上述机构进行体检、治疗。

此外,新法令也使患者和医疗机构均受益。如果医疗机构只需转移样本,或将患者转至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检测、X光检查或康复治疗,保险也将承担相应费用,而以往每次转院时,由于不可抗力,患者都不得不重新进行检测,从而造成不必要的费用。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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