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2月起,5名受试者完全免除住院费用。

Thuy Hanh December 4, 2018 08:11

根据第 146 号法令,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起,5 名受试者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将由医疗保险全额承担。

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起,第 146/2018/ND-CP 号法令生效,该法令详细规定并指导实施《健康保险法》若干条款的措施,其中包含许多新要点,以确保健康保险政策的公平性。

第146号法令增加了若干参与主体;规定无需家庭同时参与;详细规定了健康保险体检和治疗合同的记录、条件、内容和形式;取消了将健康保险体检和治疗基金分配给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站)的规定,改为将全部费用分配给医疗机构;修订和补充了若干关于医疗费用支付的具体规定……

自12月1日起,健康保险政策中的一系列新条款正式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从12月1日起,5组受试者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将由医疗保险100%支付:

第一点:对革命做出功绩的人员;战争老兵;领取每月社会保障金的人员;来自贫困家庭、生活在困难或极其困难地区的少数民族的人员;对革命做出功绩者的亲属;领取每月遗属抚恤金的 80 岁及以上人员。

周一:支持1945年以前的革命者、越南英雄母亲、战争伤残军人、享受与战争伤残军人相同政策的人、劳动能力下降81%以上的有毒化学品感染的抵抗战士以及6岁以下儿童100%承担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并且不对药品、化学品、医疗用品和技术服务的支付率设限。

周二:乡镇层面100%承担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

周三:对于单次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低于基本工资 15% 的情况,承担 100% 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

周四:如果患者连续参加医疗保险5年以上,且当年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自付额超过6个月的基本工资,则可享受100%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报销,除非患者前往错误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

根据新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但保险卡已过期的人,仍有权在医疗保险卡过期之日起最多 15 天内,在相关医疗机构享受医疗保险,用于体检和治疗。

此外,新法令也惠及患者和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仅需转运样本,或将患者转至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检查、X光检查或康复治疗的情况下,保险也将承担相关费用。而此前,每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院,患者都需重新进行检查,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据vietnamnet.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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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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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2月起,5名受试者完全免除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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