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受试者自2018年12月起完全免除住院费用

水行 December 4, 2018 08:11

根据第146号法令,自2018年12月1日起,5类对象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将100%由医疗保险承担。

自12月1日起,第146/2018/ND-CP号法令生效,该法令详细阐述并指导实施《健康保险法》若干条款的措施,并提出了许多新要点,以确保健康保险政策的公平性。

146号令增加了一批参加主体;规定了不要求家庭同时参加;对医疗保险诊疗合同的记载、条件、内容和形式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取消了医疗保险诊疗经费划拨到医疗机构(含公社卫生站)的规定,改为全额划拨到医疗机构;修改补充了一批医疗费用支付的具体规定……

12月1日起,医保政策一系列新要点正式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自12月1日起,5类人群的体检和治疗费用将100%由医保支付:

第一:革命有功人员群体;抗战老战士;按月领取社会保障金的人员;贫困户、艰苦地区、极艰苦地区少数民族人员;革命有功人员亲属;按月领取遗属抚恤金的80岁以上老年人。

周一:对1945年以前的革命烈士、越南英雄母亲、战争伤残军人、享受战争伤残军人同等政策人员、感染有毒化学品、劳动能力丧失率达81%以上的抗战战士、6岁以下儿童等医疗检查、治疗费用,给予100%支持,药品、化学药品、医疗用品和技术服务的支付比例不设限制。

周二:乡级医疗检查、治疗费用100%资助。

周三:一次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低于基本工资15%的,给予100%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支持。

周四:连续5年以上参加健康保险,且当年医疗检查治疗费用自付额超过6个月基本工资的,可获得100%的医疗检查治疗费用补助,除非患者去错了医疗检查治疗机构……

新规定还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但医保卡已过期的人员,自医保卡过期之日起,仍可享受到上述机构的体检、治疗等医疗保险待遇,最长期限为15天。

此外,新法令也使患者和医疗机构都受益。如果医疗机构只需转移样本,或将患者转至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检测、X光检查或康复治疗,保险也将承担相关费用,而以往每次因不可抗力原因转院时,患者都不得不重新进行检测,从而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费用。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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