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集团5名领导人将因受贿和挪用公款被判有罪
今天(2月28日),韩国特别检察院表示,三星集团副会长李在镕等4名领导人将因受贿、挪用公款等罪名被判有罪。
除李健熙外,卷入此次丑闻的三星集团领导人还有四人:三星集团会长张忠基和副会长崔志成,三星电子会长朴尚镇和副会长黄成洙。
特别检察院发言人李圭哲表示:“五名三星高管将受到贿赂、挪用公款和隐匿海外资产的指控。”
三星集团副会长、继承人李在镕。 |
韩国检察厅预计将于3月6日公布最终调查结果。三星集团发言人拒绝就该判决发表评论。
李在镕于2月17日因涉嫌卷入总统朴槿惠及其密友崔顺实的腐败丑闻而被捕。这起丑闻震动了韩国政坛,并导致朴槿惠总统于2016年12月面临一系列弹劾听证会。
李健熙被控向韩国总统朴槿惠及其友人崔顺实行贿3600万美元,以促成政府权力移交。此外,三星还被怀疑是数十家韩国公司中最大的捐赠者,这些公司向崔顺实运营的两个非营利基金会捐赠了近7000万美元。
据 Hanoimoi.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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