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5年必须对培训计划的质量进行评估。
教育培训部刚刚颁布了关于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培训项目质量评估流程和周期的规定。该规定自2014年1月13日起生效。
因此,培训项目质量评估流程包括:自我评估;外部评估;复评(如有);评估结果的评估;以及确认培训项目符合教育质量标准。培训项目质量评估每五年进行一次。具体而言,对于外部评估,教育机构应在经批准的培训项目自我评估报告在机构内部发布至少30天后,向教育培训部授权的教育质量评估机构注册,申请培训项目外部评估。
对于根据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培训项目,教育机构必须向主管部门提交自我评估报告,申请注册外部评估。每五年或应国家教育管理部门的要求,教育机构负责编写培训项目的自我评估报告,并注册外部评估,以被认定为符合教育质量标准。重新评估结果将被视为教育质量认证机构对受评估项目的最终结论。
* 教育与培训部刚刚宣布了第 3568/QD-BGDDT 号决定,关于成立河内越南国立大学(VNU)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越南河内国立大学教育质量认证中心的英文名称为:VNU Center for Education Accreditation (VNU-CEA),具有法人资格,拥有自己的账户和印章,按照国家对公共服务单位的规定开展工作。
这是继胡志明市国立大学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之后,教育培训部批准设立的第二家教育质量评估中心。迄今为止,越南已设立两家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教育培训部表示,未来将继续设立更多中心。
根据 sg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