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用评级需要6类信息
总理签署了为国家信用评级提供信息的决定。
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刚刚签署了第61/2013号决定,关于提供信息和协调开展国家信用评级工作。
因此,国家信用评级是衡量一国财政实力以及按时偿还债务本息能力的指标,国家信用评级越低,无力偿还债务的风险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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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用评级是衡量一个国家财政能力的指标。 |
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目的是完善数据库系统,建立越南社会经济状况的概览报告,为国家信用评级工作服务。
需要 6 种类型的信息
根据决定,国家信用评级工作需要获取六类信息,包括:1)社会经济综合信息;2)财政信息;3)货币和银行信息;4)对外经济事务信息;5)政治信息;6)根据信用评级机构的建议,按照法律规定和越南相关机关、组织的提供能力,获取的其他社会经济信息。
其中,社会经济概况包括:社会经济发展长期战略、中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方案;社会经济实施情况和预测统计资料;经济增长、国民收入、人均收入、储蓄率、投资率、通货膨胀指数、人口、就业、失业率等有关情况。
财政信息包括:财政政策和中期财政预算计划;国家预算收入、支出和平衡数据;国有企业改革;政府债务状况;政府或有债务、国家公共债务和外债;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货币银行信息是关于货币政策和货币政策工具(汇率、利率、法定准备金、公开市场)的信息;关于国家银行、信贷机构和银行系统改革活动的信息;国际收支状况和数据;外汇储备;银行信贷;坏账、拨备和坏账处理……
提供定期信息
根据第61/2013号决定,相关机构应定期(每月、每季度、每年)向财政部提供信息和数据。如官方数据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机构应向财政部提供最新的估算数据。
每月定期信息提交的截止日期为次月15日,每季度定期信息提交的截止日期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30日。
年度定期信息的提供截止日期为次年2月28日。每年定期提供的次年计划及预测数据,其提供截止日期为实施年度的12月15日。
主权信用评级是一个常规过程。
除了提供信息外,《决定》还规定了国家信用评级工作的协调。因此,国家信用评级工作是一个定期与投资者交流最新信息的程序,逐步提高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声誉,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经济一体化的要求。
第61/2013号决定规定:财政部是负责定期(每年)和突然(在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与信用评级机构的工作会议和讨论的单位。
财政部每年主持并配合有关部委、局、行业组织面向投资者、国际金融机构、OECD成员国出口信贷机构、信用评级组织等推介越南社会经济状况的活动、会议和信息交流,为在国际市场上筹集资金创造有利条件,提高国家信用评级。
据vov.vn报道